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为巩固创建成果,珍惜荣誉,今年来,本院坚持把“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贯彻落实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努力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为全院整体工作开展提供队伍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对文明执法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知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本院根据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于6月底召开动员大会,张海舟院长传达了关于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文件精神,并对活动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实施程序以及各阶段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全院干警充分认识了活动开展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从思想上提高了对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行动上进一步增强了抓好文明执法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文明执法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健全组织,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张海舟同志担任组长,常务副院长张孝良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主任刘静兼任活动办公室主任,负责文明执法活动的日常工作开展。
三、精心部署,确保文明执法活动不走过场
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本院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电子屏幕不间断显示文明执法活动的各项要求,宣传版面及时发布活动进程和最新动态,全院做到逢会必讲,真正使干警对文明执法活动入目、入耳,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二是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文明执法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解决干警在审判作风、纪律作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干警执法更加文明、规范化,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召开律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干警及中层干部座谈会5次,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20条;通过自查、互查,查摆出与文明执法相冲突的现象及问题31条,对此一一进行了整改。通过文明执法活动,全院干警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明显好转,为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
三是围绕群众需要开展专项治理。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审理周期过长问题,开展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活动,对长期未结案件建立台账,盯住不放,责任到人,限期结案;针对群众反映的审判工作不规范问题,我们开展了以规范审判行为、规范庭审活动、规范裁判文书为内容的“三规范”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态度冷漠、服务不到位问题,我们开展了“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好我们干警队伍中仍然存在的对当事人态度不好、审判效率不高、办案不规范三大突出问题。
四是坚持阳光司法。在坚持公开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法律文书上网、网上庭审直播和巡回开庭审判。1-10月上网法律文书277份,做到了应上尽上;共通过互联网直播各类案件126件,拓宽了接受监督的广度;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到老百姓家门口巡回审理案件100余件,初步实现了“公正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老百姓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目标。
五是畅通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实行“院长天天接待日”,院长、副院长、党组成员轮流到立案大厅接待群众来访,解决当事人诉求,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公布院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和手机号码,确保当事人能够见得到人、打得通电话,便于当事人反映情况,随时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帮助。
六是文明法官评选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根据审管办的量化统计,对所办案件质量高、数量多、当事人反映不良情况少的法官评选为文明法官,作为年终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特别突出的法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四、建立制度,巩固活动开展成果
文明执法活动中,对违反考勤纪律的6名干警和审判行为不规范的2名干警做出了通报批评、扣发文明奖的处罚;另有一名干警因违反考勤纪律、审判行为不规范正在按程序查处之中。同时,我们还根据活动开展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审务政务管理规定》、《警车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
通过文明执法活动,全院干警“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加强,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我院争创全省优秀基层法院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结合“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与“三规范”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文明执法,严厉查处办案不规范的行为和法官,确保通过活动开展,使文明意识入心入髓,成为干警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