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民法院自去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之后,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坚持把“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贯彻落实到群众路线教育整改的全过程,确立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周到服务、文明司法的指导思想,多措并举,全面建设“上下”满意的好法院。
加强教育,强化文明执法理念。新安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造就高素质队伍是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关键,加大了对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力度,党组书记、代院长毛迎春深入进行思想动员,提出了讲文明话、办文明案、做文明人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举行法官上岗宣誓仪式、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演讲比赛、“展示文明新面貌”书法展;积极倡导和弘扬团结务实、崇法尚德、公平正义、开拓奉献的新安法院精神,强化了职业道德意识、文明司法观念和执法为民的思想,使全院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注重养成,培养文明执法行为。从点滴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加强文明行为引导,该院制定了《关于着装行为的规定》、《日常工作文明用语和忌语》、《工作日禁酒禁烟规定》;窗口单位实行挂牌上岗、上下班查岗制度;结合本职开展 “文明示范岗”创优活动,组织年轻同志自己动手修建园林营院,以良好的外在形象体现文明执法的内在要求。
为民解忧,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将司法改革与文明执法紧密结合起来,把文明执法措施制定到审判活动每个环节。首先做好诉讼指引,增强诉讼透明度。向社会公布诉讼服务热线电话,编写诉讼指南宣传手册,设立诉讼咨询员和导示屏,明确公布诉讼费用标准,同时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减少当事人诉讼的盲目性和经济损失,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利益。在立案环节,实行快速立案,一般案件30分钟立案,特殊案件7日内立案;实行灵活立案,当事人可以电话预约立案,可以在节假日立案;成立便民法庭,实行速裁速结,对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合意做到即收、即调、即执、即结;实行繁简分流,扩大普通程序适用范围,提高司法效率。在审判环节,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原则,规定审判人员开庭要做到“五必须五不准”,即:必须按时开庭、按规定着装、举止端庄、严肃认真、保持中立;不准酒后开庭、不准开手机、不准吃请收礼,不准擅离审判席私自会见当事人、不准打骂体罚当事人。有效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执行环节,确立以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指导思想,要求法官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教人,积极争取当事人主动配合执行,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和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