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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法院五项举措提升执行质效

  发布时间:2014-10-29 15:15:10


    为提升执行质效,改变执行业务与现实需求存在差距的现状,舞钢市人民法院将执行局人员配备至19人,新配备车辆四台,并足额保障执行经费。同时,李平贵院长对执行局工作明确提出五项要求:

    一是要第一时间办理新收案件。案件移交到执行局后,立即分配到各个执行组。执行人员通过和业务庭联系摸清被执行人情况后,立即办理该类案件,有效防止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行为,避免说情人员阻碍执行。

    二是要穷尽执行手段办理案件。对于每个执行案件,执行人员必须开阔思路,研究各种措施,穷尽各类手段,并且要建立执行日志。在采取手段时,要通过拍照、录像等形式保存执行痕迹。

    三是要积极主动和案件申请人沟通。通过和申请人沟通,为执行案件提供必要的线索,另外,充分与当事人沟通,让其对执行工作有充分了解,提高其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避免不必要误会和麻烦。

    四是要做好当事人的解释和疏导工作。对于执行完毕的案件,要积极和案件申请人取得联系,及时发放执行款项;对于不能及时执行的案件或被申请人确实困难的,要做好申请人的疏通工作,让其理解法院执行工作。

    五是积极建立执行救助机制。以文件形式向市政府报送建立完备的执行救助机制申请,对于情况特殊的申请人,给以一定的救助,以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通过以上措施,舞钢法院两个月以来,共执结各类案件100余件,标的总额572万余元。执行公信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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