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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法院强制执行 “阳光”执法获民赞

  发布时间:2014-10-29 11:15:17


    为进一步推行执行工作公开化,赢得社会群众的支持和理解。10月28日,林州市人民法院邀请十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30名执行联络员见证执行一起恢复土地原状纠纷案。如此大规模的邀请社会各界见证执行工作,这在林州市尚属首次。林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清亲到现场指挥此次执行活动。

    据了解,该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申某未经申请人余某同意,占用余某承包的土地修建了养殖场,后又将该养殖场转让给第三人杨某。2005年4月余某以申某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由,将申某诉至法院。该案历经数次一审、二审、再审,2013年10月安阳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被执行人申某和第三人杨某停止侵害,恢复并返还余某所承包土地,并赔偿余某经济损失36000余元。该判决书生效后,申某拒不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对其开展思想工作,并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申某及其家人仍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

    上午7点30分,法院40余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到达执行地点,执行人员首先劝离了围观的群众,随后拉起了警戒线。参与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跟随执行法官进入了执行现场。然而刚刚进入现场,被执行人申某及其父母就出现在被要求拆除的养殖厂房前。看到法院如此声势浩大、井然有序的执行场面,他们抵触情绪异常强烈。被执行人申某趁执行人员不备爬上了被执行厂房,并对执行法官大肆语言攻击,申某的母亲直接躺在了执行现场,企图阻挠执行人员开展执行工作。申某父亲更是挡在执行人员面前,表示如果强制执行就碰死在执行现场。

    面对这一情况,现场指挥的院长李玉清和分管执行的党组成员曲永峰沉着应对。一边让执行人员安抚被执行人及其父母情绪,并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讲解,一边拨打120救护车将年龄偏高的申某母亲抬离现场送往医院。鉴于申某在现场故意阻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以妨碍民事诉讼对其当场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申某被四名法警强行带离了执行现场,同时亦将申某父亲劝离了现场。

    9点,执行局副局长现场宣读了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公告,法警局局长宣布了执行现场纪律,执行法官进入执行厂房内清点物品。9点20分,随着铲车的一声轰鸣,强制拆除工作正式开始。10点20分,全部被执行厂房被顺利拆除,执行现场夷为一片平地,法官和相关工作人员丈量勘验拍照后现场将土地交付申请人余某。

    一名在现场全程围观了法院执行的群众说:“对这种占用别人土地还拒不偿还的“老赖”就应该采取这样强硬的手段,以前说到执行难,总以为是法院不作为,通过今天现场观看执行才明白,那些千方百计赖账的“老赖”才是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啊!”

    林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钟红增现场表示:“法院邀请社会人士见证执行,一方面使法院的执行更加公正、透明,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执行工作,另一方面今天法院的果断执行,对社会上那些恶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生效文书的人,也是一种震慑。”

    河南省人大代表程广用在执行结束座谈时讲到:“第一次现场看法院执行,感触很深,亲身体验了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这不仅是一次普通的案件执行,它更是一次以真实场景宣讲法律的过程,也是一个维护稳定、倡导构建诚信社会的过程。”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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