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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服务群众执行到位受称赞

  发布时间:2014-10-14 09:51:57


    10月13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院长殷雷萍收到了一封来自当事人黄群饱含深情的感谢信。信中写道:“感谢院领导、感谢执行局陶海燕同志,因为你们对当事人高度的责任心和不懈的努力才使我的案件顺利执结,我和家人深深感受到鼓楼法院高高悬挂的‘走进群众、善待群众、团结群众、服务群众’的标语,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行动准则。”

    黄群是鼓楼法院执行局一起借款纠纷案件的申请人。2012年,因被告赵强拒不归还欠黄群的15000元借款,黄群将赵强诉至鼓楼法院。经法院调解,被告赵强同意于10月起每月归还原告黄群1000元,直至借款还清。其后,赵强未按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黄群于同年12月申请鼓楼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陶海燕立即向被执行人赵强下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到法院接受询问。被执行人赵强在法院说明情况时称其近年外借款项多,其房屋和其他财产全都用于还款了,目前只有工资收入,且因为有其他借款案件每个月都被法院扣划一部分,当前实在无力归还申请人黄群的借款。法院分派干警分别到开封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被执行人以前单位、被执行人居住地所在社区了解被执行人的房产状况和其他情况,发现被执行人目前财产状况和他到法院所述一致。鉴于此情况,申请人黄群提出案件先行中止,等被执行人具有还款能力后再恢复执行,据此,法院裁定该案中止执行。

    2014年10月8日,申请人黄群的母亲带着黄群的病例来到法院,原来黄群经医院诊断为脑瘤、脑积水,病情危重,急需治疗费用,了解到黄群的危急情况后,陶海燕立即向院长殷雷萍进行了汇报。在院领导的全心关注和倾力支持下,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正在扣划被执行人赵强工资的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取得了联系,经过积极沟通和反复协调,另案申请人也对黄的病情表示同情,同意中止其案件,扣划工资先于归还黄群的借款。10月11日,通过强制扣划,申请人黄群在四天之内就拿到了的欠款,此纠纷得以成功执结。

    当黄群的母亲向执行干警陶海燕表示想制作一副锦旗以表达母女感激之情时,陶海燕朴实地笑笑说:“花那钱干啥,留着钱给您孩子看病吧。”朴素的语言、有力的工作效果,充分展现了鼓楼法院干警以自身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的时代风采。(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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