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以提升执行案件质量和执行能动性为着力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案件调解率的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配合与支持,狠抓执行工作质效,力促执行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案结事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全区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以及各乡镇、街道设由司法所长任协助执行员的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与公安、检察以及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规划、国土和房管等8个部门分别会签执行联动机制文件,进一步完善威慑、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机制。
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程序第一、规范办案”的执行理念,制定《执行工作细则》、《关于合理配置民事执行权的规定》等执行规范性文件7项,建立执行案件启动、财产调查控制、财产处分和案件结案四阶段重点节点监管制度,实行分权行使、相互监督,打破“一人一案一包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建立执行错案和瑕疵案件责任倒查机制,切实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
加强执行公开制度建设。推行执行过程公开,强化执行工作外部监督,以公开促进执法公正。对执行收费、财产调查、执行措施及实施强制措施、评估拍卖、执行款物交接、中止或终结执行、执行异议复议等12个方面,规定了集体讨论、分级报批、结果公开的具体措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