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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法院“三项制度”推进文明执法

  发布时间:2014-09-17 10:22:01


    宜阳县法院积极探索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方式方法,通过文明执法活动的开展,干警宗旨观念、执法为民意识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意识得到增强,法院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注重巡回审判,深化司法为民。该院深入推行“一中心四平台十六站”便民工作,(在立案庭设立调解中心,以四个法庭为平台,在十六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工作站,法官定期驻站办案),结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强化先行调解,推行司法确认,使巡回审判制度化、常态化。2012年6月以来,立案庭“调解中心”预立案377件,诉前先行调解结案352件,四个人民法庭巡回开庭126场,巡回驻站工作275次,指导社会法庭化解矛盾纠纷305起,推行司法确认,在法官巡回驻站工作期间,还对全县近300名乡村民调员进行了法律培训,效果良好。2014年,在“十六站”工作的基础上推行了“百案庭审进乡村”活动,目前已进行60场,深受群众欢迎。

    加强联络工作,推进司法民主。一是切实做好人民观审团工作。该院组建了一个938人的人民观审团成员库,先后组织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人民陪审团成员113人次对12起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进行观审,人民陪审团形成的意见不仅成为合议庭裁判的重要参考依据,而且还为合议庭办案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经人民陪审团参与的民事案件,无一发生涉诉信访,效果良好。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执行活动。今年以来,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共计18次、200余人,增进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确保了司法公正。

    改进立案工作,强化司法便民。新审判办公楼投入使用后,该院立案庭实行“三个零制度”创建公正文明窗口:一是零距离制度。即与群众保持“零距离”,对立案、起诉、咨询的群众笑脸相迎、好话暖心、热情服务。二是零积诉制度。立案庭对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且证据材料齐全的,保证在半个小时内立案;材料不齐的,告知当事人应补充什么材料和怎样补充材料,真正做到“不卡、不压、不推、不烦”,实现“零积诉”。三是零上访制度。该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实院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好“信访户”的工作,诚心诚意为信访户排忧解难。截止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80多人次,处理各类来信20多件,无出现一个当事人上访的情况。

责任编辑:许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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