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司法为民、服务民生、方便群众、维护民权的原则,认真领会上级法院精神,并结合执行工作改革,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以执行“创优”为载体,从优化管理、优化程序、优化服务入手,并结合本辖区基层法庭具体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本辖区内的两个人民法庭派驻执行组。对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也采取了执行员分包法院内部的各个审判庭。执行组对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的案件,由执行人员统一实施、提前介入。将审判执行密切结合,实现对案件的“跟踪”。
自该项举措实施2个月以来,效果十分明显。执行局受理的执行案件采取强制措施执结的案件较往年同期下降12%,执行案件结案数明显增多,执行期限缩短,执行和解率大幅提高。对于这一点当事人陈某感受颇深:“以前案件审理完毕,法律文书生效后,我们去申请执行,由于执行员对案情不了解,我们又得配合执行员重新了解案情,需要花费我们和执行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现在,执行组在法庭的派驻大大方便了我们老百姓诉讼,充分体现出了司法为民的情怀。”
针对当事人诉讼执行风险意识不强、法律知识淡薄的客观实际,通过派驻执行组和执行人员包办审判庭的举措,可以使执行人员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做好执行前期预防工作。例如加强对当事人执行风险告知,积极引导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其隐匿和转移财产,保证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的执行, 对于调解结案但执行仍存在风险的案件,要求具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担保或保证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提高自动履行率。
“执行组要牢记立审执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理念,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时刻关注执行问题,全面了解掌握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提前防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难度。”执行局局长梁现学表示。随着执行组的派驻和执行人员的提前介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时刻关注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对于能自动履行、已达成调解协议、执行难度小或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执行,缩短执行周期,提高了执行效率,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大大提高了执结率。更好的保证了生效裁判能够得到顺利的执行,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破解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