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上午,义马市法院执行二庭的干警冒着酷暑驱车几十公里赶往渑池县天池镇藕池村。半个小时后,法院警车在一座稍显破败的农家小院门前停下,就有十几个老百姓围了上来看个究竟。法院执行二庭李照玺庭长刚从警车上下来,一个左腿稍有不便的老者便伸着双手迎了上来。他握着李庭长的手,双眼潮湿、激动不已地说:“真是想不到您们的办案效率这么高,短短十来天,你们就把我家的三十多万救命钱讨要回来了,天这么热还亲自把钱送到我们家里来,你们真是我们一家的救命恩人啊!”老人一边说着,一边握着李庭长的手,把李庭长引进到了家里。经笔者询问,才了解到事情的原委.......
2012年11月14日17时,本案申请人王亮景因遭遇车祸受伤,虽经义马市某医院诊断治疗,不料王亮景病情恶化,最终导致呈植物状态。申请人王亮景的法定代理人一纸诉状将义马市某医院告上了法庭。此案经义马市人民法院、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义马某医院赔偿原告王亮景各种损失34.5万余元。2014年8月11日,义马法院执行二庭受理后,执行二庭庭长李照玺认真研究案情,精心制定执行方案。案件执行过程中, 执行二庭双管齐下,三路并进。李照玺庭长一方面不顾工作繁忙往返60多公里看望患者,了解家境状况。另一方面,多次到义马某医院与医院领导进行沟通协商。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对义马某医院在义马市各大银行的账户展开全面查询。经过十天的紧张努力,2014年8月21日下午,义马某医院将赔偿款345069.41元全额汇到了法院账户。该院执行二庭急群众之所急,在最短时间内将赔偿款345069.41元送到了申请人王亮景病床前。至此,这起涉及数额较大、关乎一个普通群众生命安全的涉民生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此案执结,历时时间短,执行效率高,不仅体现了义马法官为民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而且为挽救当事人垂危的生命提供了可靠保障,让当事人一家在贫病交加的困境中增添了信心和希望。
编后: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目睹申请人的悲惨遭遇,笔者喜忧参半:既嗟叹生命的脆弱,更感悟到人生的惨淡。同时,更深层次体味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权威性。众所周知,执行工作是审判工作最后一道屏障,是体现法院工作司法权威最终的有效手段,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强有力措施。尤其在特定环境和关键时刻,法院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对维持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实生活中类似申请人这样的不幸遭遇比比皆是,在山穷水尽的境地,人民法院的高效执行,无疑是对患者宝贵生命的全力挽救,让弱者在困境中点燃生活希望,使有限的生命得以延续转机,或产生奇迹获得重生,不但彰显人民法院对困难群众的司法关爱,而且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反之,如果案件迟迟得不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不能及时履行,可能影响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假如案件久拖不决,申请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我们将会给其家属内心留下难以弥合的创伤。生命诚可贵,真情岂可抛。笔者在此呼吁,全社会都应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切莫漠视人的生命,特别是在他人危急危难时刻,人人都伸出温暖的手、捧出滚烫的心、献出真挚的爱,用力拉他们一把,帮助他们度过难关,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们坚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我们的社会将变成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