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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两邻居反目成仇 为民众执行局寓情于法

  发布时间:2014-08-26 17:20:21


    2014年8月23日上午,星期六,内黄县城某小区楼顶,申请执行人宗某的儿子张某鹏与被执行人张某芬有说有笑、指挥工人在楼顶安装太阳能,气氛融洽,谁能想到,仅仅一周前,双方虽为邻居却因琐事反目成仇、剑拔弩张。

    宗某与张某芬在内黄县城某小区同一单元居住,宗某住二楼,张某芬住五楼,双方因日常琐事积怨越来越深,多次在小区内借故对骂,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宗某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介入协调处理,但双方互不相让,矛盾日益加深。张某芬买的是小区五楼,该小区买五楼送顶层,由于平常有矛盾,张某芬不让宗某在楼顶安放太阳能,为此形成纠纷,起诉到内黄县人民法院。

    经审理,法院判决宗某对楼顶有使用权,但张某芬维修楼顶时宗某应予以配合。判决生效后,张某芬维修楼顶为由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宗某于2014年7月29日向内黄县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恰逢张某芬在医院做剖腹产,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后,张某芬对立情绪很大,而另一方宗某也强烈要求法院立即执行,并扬言,如果法院不执行就自己解决,流露出要走极端的想法。

    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走向极端,并且帮助本事邻居的双方当事人彻底解决矛盾纠纷,执行法官们加快了案件办理的步伐,经过商量,最终采取了三种措施:第一、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让他们把想说的话讲完,使他们感觉到被尊重、被理解,然后有针对性的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打开他们的心结,让他们冷静下来,让他们对执行法官从感情上认同、信赖;第二通过基层组织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第三通过他们的亲友进一步做工作。

    终于,执行法官的良苦用心得到了双方的认可,不需要强制执行、不需要执行法官在场,申请人家属与被执行人共同完成了执行行为,指挥工人安装好了太阳能,并且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一起邻里纠纷得以彻底化解,一起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执行案件得以案结事了。

    近年来,内黄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在保证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执行思路,把最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实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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