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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建立执行日志促进案件公开透明

  发布时间:2014-08-07 10:01:57


    “通过看执行日志,我知道你们为我的案件执行费了不少劲,虽然我的钱没能全部要回,但对你们法院没有任何意见!”8月5日,家住郑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郭女士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来之不易的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充满着感激和理解。

    今年以来,焦作中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执行技巧,通过记录“执行日志”来反映执行全过程的方法,促使执行工作更趋规范、有序、高效。该院执行局局长薛拥复介绍说,实行执行日志制度,不仅能强化执行人员的责任心,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而且能真实反映法院所做的工作,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和谐。据介绍,该院在焦作两级法院统一制定执行日志格式,规定执行日志内容,要求做到每案必记、务必详尽。为保障执行日志得到落实,该院还要求每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必须将执行日志附卷流转;在报结案件时,领导不仅要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的结案条件,还要审查有无执行日志以及执行日志的内容。对于没有执行日志或者执行日志过于简单的案件,暂不批准结案。同时,要求将执行日志装订入卷,并加强执行案件检查。定期评查基层法院执行卷宗,专项检查执行日志落实情况。

    焦作中院通过执行日志这一抓手,不仅自身做到了规范执行,还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执行的规范性,虽然有些案件未能执结,但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同,极大缓和了当事人情绪。据统计,焦作两级法院执行结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0%,平均执行周期缩短了20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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