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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法院:积极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4-08-05 16:08:30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陕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决定于2014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执结案件,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任副组长的集中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活动开展。进一步发挥下设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具体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活动,确保专项执行活动落在实处,不走形式。

    二是整合执行队伍,提高队伍力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抽调人员充实执行队伍,提高执行力。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强制执行中的作用。

    三是确保物质装备需要,增强执行能力。执行局现有交通、通讯不足的,人民法院合理调集车辆和装备,保证执行工作需要。  

    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首先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逐案登记、排查、分类并建立台账,逐案研究并制定执行方案,限定执结期限,责任落实到人。第二阶段为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案件阶段,将积极运用各项执行措施依法执行,依法听证,依法惩处。并在第三阶段于2014年10月20日前进行活动检查,综合考评并验收。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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