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们了,这么热的天,还跑这么远为我们送来救助款。”7月31日,已是80多岁的武陟县小董乡大陶村村民孙大爷握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法警队队长毋小根的手,很是感动。
2002年11月,孙大爷的儿子孙某受雇于张某在建筑工地建房,在施工期间,因安全措施不得当,致使运灰车从一楼房顶掉下,同时也将在一楼施工的孙某带下,灰车的车腿戳进孙某的喉咙,还未经医院抢救人已停止呼吸。2003年经解放区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孙某的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万余元。但判决之后,张某则常年规避在外,居无定所,法院多次查找当地、外地多个派出所,也查不出其居住信息,对其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进行多次查询,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但孙大爷夫妇已年逾8旬,且俩人常年多病,其孙子也无工作,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在“雷霆行动”集中执行会战活动中,负责此案的法警队队长毋小根又多次找派出所寻找张某的下落,但仍没有结果,但孙大爷的家庭困难让毋小根感到不安,遂多次向该院领导汇报。经过该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主动为其争取到3万元司法救助。
7月31日上午,毋小根自己掏钱买了奶、水果等礼物,和该院干警张芳一起驱车60余里,来到武陟县小董乡大陶村,亲自将3万元司法救助款送到了孙大爷的手中。孙大爷拿到救助款后,感动地握着毋小根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图为该院法警队队长毋小根亲自将存有3万元司法救助款的银行卡送到了孙大爷的手中。石榴树下,孙大爷夫妇的笑声再次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