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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4-07-01 07:53:17


    6月30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出动执行干警32名,当日共顺利执结6件,当场交付执行款53万元,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进行司法拘留9人。

    案件一

    家住郑州市十八里河镇某村的张老汉,2011年因宅基地盖房问题与刘某及其丈夫发生纠纷,继而厮打。厮打过程中,张老汉持铁锤将刘某砸伤,已构成轻伤。管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老汉有期徒刑一年,已于2012年7月被刑满释放。后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老汉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管城法院最后判决张老汉赔偿刘某各项费用共计28160.51元。

    6月30日上午,在集中执行行动中,法官了解到,张老汉正在郑州南四环一家物流公司做保安工作,于是迅速驱车赶往现场,当场找到了张老汉,并将其带到法院。路上,张老汉总说自己太亏,他认为自己已经坐了一年的牢,不应该赔钱了,他对于法官曾去他家里找他的事情也表示不知情。

在管城法院执行大厅,经过执行法官长时间调解,因刘老汉还是不愿赔钱,最终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案件二

    在灯具市场做生意的张某,今天也被法官带到了法院执行大厅。原来,张某因欠魏某货款39140元被起诉至法院。后因未履行法院生效文书,魏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张某称,3万多元钱并不是没有,只是肚子里有气,不想还。他说,他与原告方本来是结拜的兄弟,以前关系很好,我借给他过不少钱,都没有让他写欠条。而他却来法院起诉我。20多年的兄弟,真是算认清他了。最后,经法官耐心地释法、讲理至下午4点左右,张某一次性将39000余元现金交到了对方手里。

    案件三

    穆某于2011年借崔某10万余元,后经催要无果,被崔某起诉至法院,并被法院判赔本金及利息。穆某因拒不还钱,崔某申请法院执行。

    穆某见法院来强制执行,最终经法官的耐心调解,他愿意还钱,并当场将现金13万元交到了崔某的手中,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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