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恁们,这钱是俺们全家的希望啊!”一位中年男子紧紧拉着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邵静波的手,眼中隐约闪烁着泪光,他的妻子,一位坐在轮椅上消瘦的妇女,全身僵直,只有从她热切的眼神中看出她同样的激动。“有钱了,露露家妈的病就有希望了”“是哩,这法院哩把钱送的恁快,真不赖”几个村民纷纷议论。这一幕发生在沈丘县莲池乡田营村。
莲池乡田营村是该院千人驻村下基层活动的联系点。在驻村工作中,该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体现”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 6月14日下午,沈丘法院执行局的干警驱车十余公里,把122000元执行款送到了天营村申请执行人鲁玉荣夫妇的手里。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8月23日,申请执行人鲁玉荣带着孙子坐着同村邻居的电动三轮车回家,在路上被申请执行人张涛驾驶的厢式货车撞倒,造成三人受伤,其中鲁玉荣因事故致使颈椎损失,构成一级伤残。经事故鉴定,张涛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鲁玉荣家人在积极救治鲁玉荣的同时,经与张涛及其雇主李保磊协商无果,诉至沈丘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鲁玉荣家庭困难,举债看病,就多次找被告张涛、李保磊和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做先行赔付工作。该院干警在驻村活动中了解到这个案件情况后,及时向院党组进行了汇报,王晓红院长非常重视,安排驻村干警和案件承办人要尽力办好此案,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判决生效后,转入执行程序后第三天,在案件承办人积极努力的基础上,通过执行局干警的努力,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支公司把122000赔偿款交到了法院。当天下午,执行局干警和驻村干警一道把钱送到了鲁玉荣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