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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倾全力 十年心结今朝解

  发布时间:2014-06-09 09:41:19



    6月6日下午,在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吕文涛、执行局局长牛春辉、执行干警王建军的陪同下,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合庆来到鹤壁市山城区当事人唐琳琳的家中,亲手将102123.85元执行款交到被害人手中。至此,这起长达10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唐琳琳出生在山城区一个农民家庭,由于父亲有腿部残疾、母亲又天生有脑智障,所以懂事的她从小就承担起养家的艰辛重担。然而,2005年7月12日,年仅17岁的她下班途中被林州市民政局职工高某驾驶的邮政车撞伤。此后,她先后在鹤壁市第一人民医院、北京等多家医院治疗,却烙下了终身残疾。巨额的医疗费让这个本来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由于高某系林州市邮政局职工,出院后,唐琳琳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将林州市邮政局起诉到山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住院费、医疗费和检查费等费用。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结案后,林州市邮政局却对案件结果不服,向河南省高院申请了再审。2009年1月,唐琳琳因为后续治疗费的问题,再次向山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林州市邮政局赔偿各项损失将近18万元。案情越来越复杂,在曲曲折折的审理中,2014年终于审结结案,可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10年。因为残疾,27岁的唐琳琳错过了人生最美好的年华,甚至一直没有找到婆家。

    案件到了执行环节。执行局干警王建军接手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的经过。关乎民生的案件无论大小都要倾尽全力!他将案件向领导做了详细汇报,两级法院领导都对这个案子十分重视。终于,从鹤壁到安阳,在从安阳回鹤壁,他一趟趟长途跋涉、一番番不懈努力,析法说理,最终使林州市邮政局同意支付赔偿款。

    拿到赔偿款以后,不管是两级法院主管领导,还是执行干警心里都轻松了许多,他们顾不上烈日炎炎,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把这笔来之不易的钱第一时间交到被害人手中!

    在这个家徒四壁,没有一样像样家具的家中,唐琳琳的父亲接过这“救命钱”,激动的老泪纵横。这位朴实的农民却不知道怎样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只是一个劲儿的给大家端茶倒水,忙活不停!

    “只有看你亲手接过钱,我们的心里才能踏实!”张合庆局长一边谢绝着他的盛情招待,一边满怀深情的说。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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