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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欠款拖欠两年不还 “老赖”被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4-06-05 10:17:35


   “对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会强制执行,坚决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让‘老赖’得逞”,6月4日上午,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魏华冰在执行一起拖欠两年多的债权纠纷时说到。

    被告于某和其丈夫在2011年12月借了原告刘某40万元,言明2012年1月还款,并给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被告于某声称借条是由其丈夫所写,与自己无关不予还钱。后原告诉至法院,法院于2012年6月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创幻债务。

    虽然判决已生效但于某仍已各种理由推脱,魏华冰庭长在接到案件后,迅速通知于某,并联合社区、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不断的对于某做思想工作,希望其能自觉履行法院判决。经过长期的劝说,于某仍然拖赖到底,拒不偿还。2014年5月,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了于某位于巩义市海盛小区内的一套房产并对其房屋强制执行,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6月4日上午七点,魏化冰等一行干警就来到了被执行人于某的家里,希望再通过最后一次劝说,使其自觉履行判决,但于某仍然觉得是自己的丈夫借的钱,与自己没有关系。并且又哭又闹就地坐在自家客厅内不起身阻止干警办案。经过了七个多小时,下午三点干警才将于某的房子执行完毕,并交还给申请人。

    执行工作虽然一直具有高难度、高风险、高诱惑等特点,但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所有干警都深知执行工作也是人民法院保障权利人实现权利的最后程序,即使在执行时遇到种种困难,但只要能看见申请人脸上满意的笑容,所有干警仍然攻坚克难、甘之如饴。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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