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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狠抓执行降了老赖乐了百姓

  发布时间:2014-06-05 09:50:17


    案件判决后执行难,长期以来是全社会苦苦探索的课题。今年以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大胆进行执行案件流程改革,有效提高了执行案件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收到了显著的成效。

    一面锦旗

    春余夏首,麦熟梅黄。

    10名卖菜人高兴地走进湖滨区法院,他们将一面写有“心系群众为民解难,讨回货款构建和谐”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法官手中,感谢执行法官为他们追回全额货款14.8万元。

    “我们想着这钱八成要泡汤了,没想到不到两周,法院还真给我们要回来了。法院心系群众,一心帮我们这些‘草根’老百姓,我们商量好了,这个锦旗我们一定要送!”张宗超、海京江等10名卖菜群众激动地说。

    张宗超等10人在上村集贸市场摆摊卖菜,原先为湖滨区一家饭店供货送蔬菜和肉制品,饭店由于经营不善亏损倒闭,共欠他们货款14.8万元,多次向饭店老板追要欠款无果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执行程序后,湖滨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找饭店老板进行谈话,采取查询银行账户等多种措施,饭店老板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之后有意躲避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法院对其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随后,执行法官继续做被执行人饭店老板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让家人支付了全部欠款14.8万元。就这样,他们一日内努力执结案件10起,被群众传为美谈。

    其实,这只是该院改进执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赢得群众赞誉的一个缩影。好评多了,涉执上访少了,执行案件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高了,群众满意度高了。这是今年以来,该院大胆创新推行执行流程改革的结果。

    非改不可

    话要从头说起。长期以来,由于案多人少,缺乏当事人积极配合,以及消极执行现象的存在,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问题。湖滨区法院自2013年4月起率先推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在民事审判中推行设立了7个主审法官工作室,经过半年多的运作,工作效率和审判质量大幅提高,成功经验引起了全国法院的强烈反响,贵州等地法院纷纷到我市考察交流新型合议庭工作经验。

    为了破解执行难这一困扰法院的工作难题,经过酝酿,湖滨区法院党组决心在执行工作中借鉴民事主审法官工作室的成功经验,对执行工作进行大胆改革。

    “这道理,那道理,让当事人拿到钱才是硬道理”,湖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建林说,对老百姓来讲,官司打赢了,拿不到钱群众还是不满意。2013年4月,执行局人员调整后,他们边干边学,边学边干,决心通过改革举措,改变这一现状。

    2014年元月中旬,湖滨区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郭宗艳带领执行干警到执行工作成绩突出的深圳福田区法院参观学习后,院党组班子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最后形成了共识:时不我待,非改不可,尽快行动,创新改革。

    三项改革

    1月22日,湖滨区法院制订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着手对执行工作机制大胆创新改革。

    一是在机构设置方面,整合内部资源,改变原“两庭一科”架构,设立了三个执行团队,即:执行指挥中心和两个执行工作团队。每个执行团队分别设立执行长一名,辅助人员四名,实行执行长“一岗双责”制,从制度上克服一人包案到底的弊端。

    二是在案件流程管理方面,新设立的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执行案件的执行通知书送达以及财产线索初步查控,要求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财产报告令和执行异议审查处理等工作。执行指挥中心指挥长王卫东向记者介绍,首先向申请人送达执行风险告知书,并制作被执行人及财产查询询问笔录,初步了解被执行人及财产情况。向被执行人送达:1、执行通知书;2、被执行人须知;3、财产报告令及财产报告表;4、拒不执行法律生效文书后果告知书。其次,及时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工资、银行存款、股票、股权、车辆等进行集中查询,由执行长向团队成员下达《执行任务指令单》,限期办理。执行人员要认真填写案件执行流程表和执行日志。做到案卷材料齐全。第三,规范和完善结案方式。要求对每个已执结的案件,要写出结案小结,说明案件执行的全过程及结果。对程序终结的案件,在中止时要向申请人制作案件终结告知笔录,告知其中止执行的原因和理由,申请人如对中止执行有异议,可让其限期提供执行线索,充分做到执行过程公开,结案方式公开。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推出的《执行询问笔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告知笔录》,是由当事人向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的住址、联系方式以及可供执行的财产,让当事人主动参与到案件的执行中来。而从《执行案件流程表》、《执行工作日志》来看,案件如何执行、执行到哪一步、法官做了哪些具体工作,让人一目了然。《申请执行风险告知书》则让申请执行人能够预见和正确对待可能发生的执行风险,使其感受到自己的知情权,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也有效避免涉执信访。《被执行人须知》的十四项内容,明确指出了被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下放查封、扣押、冻结等文书的签发权,由原先主管院领导签发改为执行长签发,执行长对案件执行负全责,能有效简化审批手续,逐渐实现“去行政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对案件的执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该院对执行机制实施创新改革,以期规范执行程序,对执行工作进行动态监管。

    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战廷说:“我们执行部门,处在执行为民的第一线。我们通过对执行机制的创新改革,旨在充分发挥执行长的主导作用和执行团队作用,同时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使其主动参与,提供线索,使每个执行案件都能有效执行,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过程中,充分体现集体决策,确保做到公开、透明,实现警力上的优化,程序上的细化,方法上的简化,促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

    成效初现

    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曲俊刚告诉笔者:“以往因为案多人少等诸多原因,在全国范围内,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头一年的到位率估计能达到30-40%,第二年能达到50%,第三的能达到70%。现在我们通过改革,从运行一个月的情况看,干警积极主动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执行期限大大缩短,进入流程的案还没有一个人上访。通过我们共同努力,全年案件执行到位率希望保持在60-70%。

    崖底街道办斜桥村的卫群超的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不到20天,卫群超就顺利拿到18万元赔偿款,也被群众传为佳话。

    家住师家渠村的何亚丽,接到通知后到执行局领款。她讲了自己离婚财产纠纷案的故事后动情地说:“执行局的法官,处处为咱老百姓考虑,真心为群众办事,磨破嘴皮,来回协商,真尽办法,不到两个礼拜就让我拿到了22万块钱,出了好大力还不要一点好处,他们连我的一根烟也没有吸。要是社会上都像执行局的法官这样,那就好了。”

……

    自执行流程改革以来截至5月底,湖滨区法院执行流程收案共计336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290案,平均送达期限为21.6天,其中在送达过程中执结案件9件。两个执行团队共计流程收案290件,结案220件,结案率为75.86%。其中,全部执行到位192件,实际到位率为66.2%,平均结案期限为53天,流程内案件涉执信访量为零。对程序终结案件全部做到了“三到位”(即执行手段到位,强制措施到位,结案方式到位),经查询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主动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全部做到了在中止执行前告知申请人终结执行的原因和理由,做到了执行过程高效、透明、公开。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郭宗艳说,执行流程改革以来,执行局共查询银行账号和工资收入等662人次,查询房屋、车辆等信息90余件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86人次,发出执行协助通知书50余份,查控财产价值1700余万元,执行到位款项980余万元。

    心系百姓赤子情,改革创新永不止。提到今后的案件执行工作,湖滨区法院院长郑建林说:“执行工作的改革才刚刚起步,今后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摸索,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同时希望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多方联动,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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