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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老人应互助 执行干警化心结

  发布时间:2014-05-14 09:45:36


    5月12日下午,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多名干警,在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顺利执结一起涉及留守老人的排除妨碍案件,将横亘在申请人叶老门前的一面土墙拆除。

    申请人叶老与被执行人冯老均为年近七旬的老人,两家系邻里关系,子女长期在外打工。叶老家人出门须走一段冯老家的老宅基地空地,原来两家关系好的时候,冯老允许叶老家人通行,2009年,两家因琐事发生纠纷,冯老故意在胡同里种菜、挖沟,不让叶老家通行,迫使其长期绕路,给生活带来很大不便,无奈之下,叶老将冯老诉至濮阳县法院,濮阳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清除该胡同的障碍物,冯老不服上诉至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驳回上诉,对原判予以维持,并最终使案件得到执行。但到2012年,未解开心结的冯老又在叶老家门前不远处筑起一面土墙,再次阻碍申请人通行,申请人只好再次将其诉至法院,濮阳县法院依法作出让冯老排除妨碍的民事判决。

    为确保此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濮阳县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所在村了解实际情况,从彻底化开双方心结的角度上,通过村镇两级干部给冯老做了大量的工作,针对性制定出了多项预案,最终依法拆除土墙,有力保障了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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