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开展的一大难题,不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不到维护,也让法院的裁决成为“法律白条”,使法律的尊严、法院的权威严重受损。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员们,在化解执行难中,刚柔相济,既会硬功夫“铁砂掌”,也打得出以柔克刚的“太极拳”。
去年冬天,襄城县法院执行人员在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经三昼夜的蹲守、走访,终将一涉执信访案件的被执行人杨某连人带车强制带回该院。
2010年6月2日,被执行人杨某的雇佣司机杨某某驾车在襄城县姜庄乡路段与被害人胡某发生交通事故,致胡某当场死亡。被执行人杨某作为实际车主,2011年4月19日经该院判决,杨某应赔偿被害人家属胡某某等各项损失共计68916.4元。
同年9月20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杨某有意躲避执行,经多次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均无线索。受害人胡某某等为此不断赴省上访。今年10月份,执行局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此案,认为被执行人从事车辆运输多年且驾驶证处于正常审验状态,现很可能仍以自身驾驶技能从事交通运输。后执行人员以被执行人的驾驶信息为突破口,经多方调查,获悉其于2012年因交通违法曾被舞阳县交警队处理。执行人员随即专程赶往舞阳县交警队,经走访和了解,得知被执行人现驾驶的车辆为豫LC0808牌照的农用汽车,常住地为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2013年11月18日由执行二庭庭长李欢和执行员马帅民赶赴召陵区万金镇摸查被执行人及车辆信息,经走访、排查发现了被执行人车辆,但未发现被执行人。两名执行人员经过三昼夜的蹲守,于21日中午终将准备驱车赶往周口方向的被执行人截获。执行局接到消息后,全体执行人员火速赶往执行现场增援,于下午4时许强制将被执行人连人带车顺利带回。
执行工作的权威体现在强制性、严肃性,但同时又有温情的一面。执行员不仅会用“铁砂掌”,也会使用“太极拳”促成和解。襄城县法院执行员在执行工作中,就曾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执行和解工作,竟让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殷某谈到动情处竟抱头痛哭、胜似亲兄弟,甚是感人,主动化解了十多年“恩怨”。
十年前,因合伙经商殷某欠张某款项6万多元。经法院判决,该案2011年11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殷某一直躲避执行。2013年春节前夕农历腊月28日,得到被执行人在平顶山市开出租车的线索后,执行人员在该地市以乘客身份“预约打的”约见被执行人,将其拘传至该院。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表明自己没有分文履行能力。执行人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无果。2月27日早上临近拘留期满之日,执行人员再次把被执行人提审至该院,并通知申请人到场望能和解执结。执行人员先从人情道义、诚信守法等方面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后,由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殷某当面协商。当张某和殷某谈到双方十多年前都意气风发,怀揣美好梦想共同外出创业,同吃、同住在一起所经历的艰苦岁月时,竟动情的抱头痛哭,悔不该为这点儿经济纠纷而闹得十多年如同仇人。被执行人殷某表示现就托家人拿来2万元,申请人张某表态余款不要法院执行了,殷某以后有钱的话可慢慢还。下午2时许,在执行人员为二人买来盒饭时,二人坚持同吃一盒盒饭,重温当年兄弟情谊。
执行难,在基层法院尤其难。近年来,襄城县法院敢于啃硬骨头,不仅形成自身独特的执行文化,而且探索克服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实干”加“巧干”,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先后被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县、先进集体,荣获集体二等功,执行工作成为襄城县法院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