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人民执行局通过耐心的思想工作,用法官的真情唤起当事人的亲情,和解执行了李某某诉韩某某返还房产纠纷一案,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韩某某的丈夫王某某系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的外甥。李某某终身未娶妻,也无子女,且患有精神疾病,加之因贫血导致口腔溃疡久治不愈。2001年,李某某从本单位购买50平方米的房产一套,购房时因资金紧张由其妹(韩某某的婆母)出资5000元,考虑到李某某的自身情况,经其姊妹协商,韩某某与王某某在此房内结婚,与李某某共同居住,并赡养李某某。后韩某某的丈夫王某某因突发心肌梗塞死亡,生前与韩某某生育一子,韩某某携子与李某某共同生活5年有余。后因韩某某对李某某照顾不周,李某某私自离家并起诉至法院,要求韩某某返还房产。卫东区法院于2013年9月对此案作出判决,责令韩某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李某某房产,双方均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因韩某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李某某即向卫东区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陷入僵局,一方面,李某某无家可归,在医院治疗后急需出院无法安身,另一方面,韩某某拒不配合,并以自杀相要挟,且无其他住所,还带有不满10周岁的孩子,不便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针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确定了以思想工作为主、以和谐促执行的执法理念,邀请韩某某所在社区领导及李某某的妹妹(韩某某的姨妈)参与执行、调解。执行人员因势利导,巧妙利用当事人的亲情,数十次有针对性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一方面告知李某某,法院虽然判决其胜诉,韩某某应当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但双方毕竟是亲属,韩某某也照顾其生活多年,无功劳也有苦劳,房子装修韩某某也花了不少钱,且其丈夫已去世,还带有孩子,也无其他安身之处,要换位思考,应考虑适当的履行办法。另一方面又规劝韩某某,既然法院判决其败诉,迟早要履行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制裁。同时,执行人员又站在亲情的角度做双方的工作,韩某某的丈夫是李某某的外甥,虽然去世了,但双方的亲情仍在,是割也割不断的,双方在一起生活5年之久,有矛盾是正常的,要多看对方身上的长处,韩某某整体上对李某某还是孝顺的,不能因为打官司伤了双方感情。经过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韩某某主动承认后期对李某某的照顾有厌烦情绪,希望其舅舅谅解,李某某也坦诚,这么多年韩某某对其还是孝顺的,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是外甥媳妇,他对韩某某的要求也过高,现在表示理解。鉴于买房时韩某某的婆母出过资,房子装修也花了韩某某的钱,加之韩某某对其照顾多年且如今孤儿寡母生活确实困难,同意补偿韩某某25000元。执行人员以自己的真情,唤起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融化了沉淀在双方心头数年的坚冰,圆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