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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法院邀请电台记者见证执行一起赡养案件

  发布时间:2014-01-09 15:48:15


    1月9日,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电台记者见证执行的赡养案件,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申请人白某已经71岁了,她与丈夫1973年在南阳说书时相识,之后双方在遂平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收养一女儿王某,王某在白某夫妻双方共同抚养下长大成人并结婚生子。白某丈夫去世后,白某把女儿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用。法院受理后主持调解,双方也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调解书生效,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仍未给付白某赡养费,白某申请法院执行。执行人员认为王某虽与白某是继母女关系,王某依然有赡养义务,且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应当履行。但是执行人员多次去王某家,王某均躲避不见。

    为了能更好的维护老人的利益,法院执行人员决定对王某进行执行,并要求其丈夫也要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为了更好的教育说服,法院邀请了电台记者对这起赡养案件见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王某面对媒体,面对法院执行人员,表示愿意拿钱赡养老人,虽然老人在日常生活中和自己也有矛盾,最终王某在大家的见证下把赡养费亲自交给了老人。

    执行过程中虽然难度重重,但遂平法院执行人员表示会依照法律规定,认真做好执行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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