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在马年春节来临之际,宜阳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决定于2014年初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民生“扶弱惩赖”执行活动。1月2日,这一活动在该院正式启动。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宜阳县人民法院成立“扶弱惩赖”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袁宪伟担任组长,由执行局局长梁书芳担任副组长,加强对本次执行活动的领导和部署。在案件办理中,要求执行人员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开展工作:一是对案件要细致认真排查,对前期的执行过程、执行结果、当事人目前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每查找到和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时采取控制及处分措施;三是加强同公安机关的沟通与协作,运用科技手段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四是完善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的保全和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未到期的债权依法予以冻结,对已到期的债权依法追加被执行人予以执行,对法律确认的债权被执行人怠于申请执行的,依法强制执行该债权;五是加强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主动搜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涉嫌犯罪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有关材料,加强同公安、检察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刑事惩戒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同时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统一分配,每个案件都要有具体承办人员、包案领导,对个别案件适时进行调整换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