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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 事案件,亦是人生

发布时间:2026-06-25 15:41:37


“如果我有罪,你们枪毙我!不然我就跳下去!”我第一次见到被告人老王时,他情绪异常激动,边说边扇自己耳光。这让我和同事都愣住了。

老王50多岁,经营着一家物流运输公司。他文化水平不高,但在当地物流圈子里也算是个能人。多年前,他和一家饮料厂合作,承包了该厂在新乡、西安之间的运输业务。后来,厂家进行经营改革,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将利润更高的网上订单运输业务交给了另一家运输公司。老王只留下了线下订单运输业务。老王说,自己心里很不平衡,决定想办法把业务抢回来。

于是,老王安排司机李某在货运App上专接那家运输公司的订单,又让司机郭某去跑单。郭某到了装运现场后,默许其他车插队、故意拖延装货,接着又编造理由不签电子协议。最后,他按照老王的指示,直接把货物拉到获嘉县的一个停车场,张口就向那家运输公司要1万多元的“压车费”。那家运输公司迫于压力给了钱。

案发后,老王坚称这是“行业潜规则”,属于商业纠纷,甚至扬言要信访。而司机郭某,也在取保候审期间翻供。庭审中,两人态度强硬,拒不认罪,也不赔偿。那家运输公司则要求严惩二人。

我反复阅卷,梳理证据。一纸判决容易,案结事了难。如果简单判决,老王经营的公司可能倒闭,郭某会失业,这意味着两个家庭会陷入困境,被害方也很可能拿不到赔偿款,衍生出更多问题。

如何在法、理、情之间寻找平衡?我开始尝试用最朴实的家常话和他们沟通。一次,老王脱口而出:“我早听说‘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这句话让我瞬间明白了他“死扛”的原因——对法律的无知和误解。我调整策略,从法治精神讲到本案铁证如山的事实,一点点拆解他们的行为和“商业纠纷”的本质区别。慢慢地,老王的眼神变了,从抵触,到倾听,再到思考。最终,他和郭某都松了口,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赔偿对方损失。

老王和郭某亲手写下悔过书,诚恳道歉并全额赔偿。运输公司也出具了谅解书。法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了轻缓判决。如今,判决已生效,一场剑拔弩张的冲突终于画上了句号。

通过该案,我更深切地体会到那句话:“我们办理的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

司法者,要在法律的刚性与司法的温情之间寻找平衡点,既不放纵罪恶,也不放弃挽救,这是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服判息诉的关键所在。

文章出处:河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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