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娇,女,中共党员,1988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2011年7月进入长葛法院工作,现为长葛法院坡胡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主要审理家事审判、合同纠纷、侵权类纠纷等民事案件,2025年共办理各类案件804件,调撤率54.48%。曾荣获许昌市法院先进个人。
三月的乡村,春风已漫过田间地头,可78岁的张老太太心里,却还裹着一层化不开的寒。张老太太膝下两子一女,2022年突发脑梗后便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出院后女儿和小儿子将老人送进养老院,每月2600元的费用由二人分担,而大儿子孔某因为家庭矛盾,不肯出赡养费。几经调解无果,老人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履行法定义务。
看着卷宗里老人疾病缠身导致无法自理的信息,我和庭里同事一致决定,把巡回法庭搬进拐河杨村村委会——既是方便年迈的老人诉讼,更是让这场庭审成为一堂走进村民身边的法治课,让赡养老人的道理在乡野间传扬。
2026年3月24日,巡回法庭在拐河杨村正式开庭,数十名村民围坐旁听,村前广场变成了接地气的法治现场。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庭审时我们特意让她坐在一旁的汽车内,摇下车窗,同时放缓了庭审节奏、提高音量,确保每一项庭审程序、每一句陈述答辩都能清晰传入老人耳中。
我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耐心听取原告诉求与被告答辩意见,围绕争议焦点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一步步厘清案件事实脉络。庭审过程中,孔某的情绪格外激动,一句“我母亲出院后不让我看望,我就不出钱”,成了他拒不履行义务的理由。而老人的陈述,却道出另一番景象:出院后家人曾主动联系孔某,询问其是否同意送老人去养老院,让他三天后回话,可孔某迟迟没有答复,也未缴纳任何费用。一边是老人无助的诉求,一边是子女固执的辩解,赡养这件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却因一场误会闹上了法庭。
我深知,家事纠纷不能简单一判了之,情理的疏导,远比冰冷的法条更能化解家庭隔阂。庭后,我拉着孔某,从《民法典》中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说起,从法理讲到情理,从赡养义务说到家庭伦常,反复劝导他:“你母亲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正是最需要子女关爱的时候,即便你们之间有误会,也绝不能成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可任凭我如何劝说,孔某始终油盐不进,执意以“不让探望”为由拒绝出钱。那一刻我明白,温和的调解已无法守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唯有依法判决,才能让法律的刚性落到实处。
庭审的结束,不是司法工作的终点。当天下午,我带着自费购买的面包、水果,专程赶往张老太太所在的养老院。推开门,看到老人躺在床上,眼神里满是落寞,我的心里也泛起一阵酸涩。我坐在老人床边,仔细询问她的身体状况和日常起居,轻声告诉她:“您好好养身体,我们会尽快给您一个公正的判决,有什么事,随时联系我们。”话音刚落,老人的眼泪便落了下来,小声反复说着“谢谢”。暗淡的眼神里好像多了一丝光亮,那是老人对司法公正的期盼,更是我们身为法官,必须扛起的责任。
基层法庭的工作,离泥土最近,离民心也最近。我们审理的每一起家事纠纷,看似都是家长里短,却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关乎着乡村的和谐安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刻在骨血里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巡回审判进乡村,不仅是为了解决一起案件,更是为了让法治的种子在乡野间生根发芽,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安享晚年,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和睦团圆,守护好乡村里的桑榆晚景,让司法的光芒,照亮每一位老人的晚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