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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保玉:把根扎在泥土里 把心融入百姓中

  发布时间:2026-02-27 17:03:31


作为一名山区基层法庭的青年法官,我时常思考:我们日复一日处理的这些看似琐碎的纠纷,究竟意味着什么?我的答案是:法槌之下,皆是人生。在我们眼中或许只是卷宗里的一页页纸,却可能是当事人人生中唯一一次走进法院,将信任与期盼托付于法槌之下的时刻。

背着行囊来到灵山法庭这一年,我从初出茅庐的迷茫到如今愈发坚定的笃行,深刻体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无数次俯下身子倾听、无数次在情理法之间寻找平衡的具体实践。

三个案件,三次洗礼:在情理法的交融中找寻答案

第一起案件,关于“生计”——让我懂得了“共情”的力量。

2025年秋,余某等四名农民工因砖厂老板拖欠近两年的工资,将一纸诉状递到了法庭。他们都是勤恳本分的普通百姓,挣的每一分钱都是靠汗水换来的辛苦钱。

面对情绪激动的原告和诉说工厂亏损濒临破产的被告,我深知,判决容易,执行难。于是,我和书记员以及调解员分头做工作,将心比心地沟通,既讲法律的刚性,也讲生活的不易。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当回访确认劳务费全部到账时,我深刻地感受到:调解的关键不是“压服”,而是“共情”。有时候,法律确认了权利,却未必能兑现真金白银;唯有让双方看见彼此的真实处境,才能真正解决生计之忧。

第二起案件,关于“守护”——让我看见了善意的共鸣。

一位军人家属父母坟前的柏树被意外焚毁,对军属而言,这不仅是财产损失,更是情感的重创。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且经济拮据,而原告态度坚决,我们深知单打独斗难以破局。

于是,我们主动汇报沟通,联合司法所、人武部、村干部这些“正规军”,还特意邀请了村里有威信的村民加入调解组。经过反复做工作,两名被告被我们的这份执着与耐心所打动,最终与原告达成和解,成功守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这个案子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边界之外,还有人心的温度。有时候,化解纠纷的钥匙,不在法条里,而在人心深处的那一点善意与共鸣。

第三起案件,关于“心结”——让我明白了耐心的价值。

被告因迷信“风水”影响孩子健康,未经同意私自迁走了原告家人的坟。这种案件,法律关系简单,但情感纠葛极深,乡里村里调解多次均无功而返。接手后,我们组织了多轮调解,我意识到,法官可以判他侵权、判他道歉,但判不了他心里的心结和怨念,也换不来真正的和解。我们能做的,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搭建一座沟通的桥梁,一点点解开他心里的“结”。有些矛盾,根源不在法律,而在观念与迷信。法律是底线,但真正化解积怨,靠的是对情感的理解,以及那股“久久为功、笃行不怠”的决心。

这三个案子,类型不同,但有着共同的特征:法律关系不复杂,但情感纠葛深、社会影响大。它们让我深刻认识到: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律底线之上,为当事人寻找一个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走出法庭,深入现场,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借力打力。我们的目标不是简单地“结案了事”,而是“案结事了人和”。

在淬炼中成长:一名青年法官的办案心语

在基层法庭的每一天,我都在经历着从挫败到成长、从迷茫到坚定的蜕变。这些年的历练,让我对审判实务有了更深的理解,对司法为民有了更真的感悟。

我学会了“穿透式”审判。写完判决后,我会再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当事人真正的诉求是什么?矛盾的根源在哪里?有没有更彻底的解决方案?我时刻提醒自己,要避免机械办案。依据现有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只能达到法律效果;始终记得最初双方到底争什么,实质性化解争议,才能实现最佳社会效果。

我践行着“对话式”调解。调解时尽量不用“你应该”“你必须”这样的词,多问“你希望怎么解决”。我发现,当当事人感受到被尊重、被倾听时,对立情绪往往会消解大半。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我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法言法语变成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俯下身子倾听,才能听到真实的声音;静下心来沟通,才能找到解纷的钥匙。

我懂得了团队协作的力量。灵山法庭虽小,但我们团队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大家各司其职又互相补位,共同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正是这种有序有爱的工作环境,让我们在巨大的案件数量面前,依然能够保持工作热情,保质保量完成审判任务。

我明白了扎根基层的意义。山区法庭离群众最近,也离矛盾纠纷最近。这里的每一个案件,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系着乡村的和谐稳定。我逐渐懂得,法官坐在法庭上容易,但要走出去,走进当事人的生活里,才可能找到出路。正是这一年走村串户的经历,让我从那个只会翻法条的“书呆子”,变成了乡亲们愿意掏心窝子说话的“自家人”。

当然,基层办案也并非总是一帆风顺。我也曾因调解耗时过长而影响了其他案件进度,也曾因判决说理不够细致而感到遗憾。有的当事人执念太深,有的家庭积怨太久,再怎么调解也难弥合。这时候,我只能告诉自己:尽到职责,守住底线。

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是我无悔的选择;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我永恒的追求。在法槌起落间,我看见具体的人生;在平凡岗位上,我努力践行不平凡的使命。

今后的日子里,我将继续扎根这片我所热爱的土地,让法律条文变成老百姓听得懂的法理情,把“定分止争”做深、做实、做到人民心里去。用耐心换理解,用诚心换信任,用法理护公正,用情理暖人心,做法治路上的追梦人,做一名无愧于时代、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的合格法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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