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关乎“钱袋子”的得失,更牵动“人情网”的冷暖。对簿公堂虽是维权途径,却常耗时费力,更可能让昔日情谊渐行渐远。
如何真正让民间借贷纠纷案结事了人和?经过不断摸索和实践,市中级法院民二庭庭长米新秀总结提炼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兵法”——“三三调解法”。
“‘三三调解法’,即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入手,充分利用庭前、庭中、庭后三个时间节点,针对不同的案情精准施策、有的放失,从而实现调解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高效化。”米新秀介绍道。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为多年好友。被告从原告处借钱用于企业经营,长期以来都是按期支付利息。但由于近两年市场环境变动,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便拖欠了利息。面对迟迟没有支付的利息,更担心本金无法兑现的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经一审判决后,又上诉至中级法院。
米新秀阅卷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晰、金额明确,双方有着深厚的友情基础,且被告信用良好,具备调解可能。于是,米新秀从情、理、法着手,先引导二人回忆过往互帮互助的场景,唤起双方对情谊的珍视,有效缓和剑拔弩张的气氛;再讲事实、明道理,分别与原被告沟通,向被告释明欠债还钱的法律义务,也让原告理解被告的难处和困境;最后,讲明拒不还钱的法律后果。经过多轮调解,米新秀在双方诉求的缝隙间精准落子——“分期支付”的灵活设计,辅以“逾期不还按一审判决执行”的刚性约束,让险些破裂的友情得以延续。
该案的调解,为双方当事人重构了信任,而纠纷的实质化解不仅是法律层面的解决,更是纠纷外的情感修复与重铸。
“调解绝非‘和稀泥’,也非简单的妥协,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可能在案件基本事实不清,对法律规定无认知,裁判结果不清晰的情况下同意调解的。”米新秀说,“法”是前提,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通过耐心的倾听和沟通,逐步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向败诉方阐明失信的后果,也让胜诉方明白过分执着可能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帮助双方寻找一个平衡点,才能拿出“最有利的方案”。
查明事实、厘清关系,往往是米新秀拿到案件要做的第一件事。一对交往七八年的情侣分手后,因为借款问题闹到法院,双方对借款数额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了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米新秀和团队人员一点一点翻阅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仔细察看转账记录和消费账单,有明显借款痕迹的予以保留,属于情侣交往间的正常花费予以剔除,最终,这份清楚、明晰的账单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并很快达成了和解。
同时,米新秀精准抓住庭前、庭中、庭后三个时间节点,在庭前了解案情,做好预判,与上诉人沟通是否有调解意向,了解其真实想法,采用不同的调解策略,争取开庭前调解成功或撤诉;庭中因案制宜,对症下药,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使原本的争议逐渐统一,心态趋于缓和,因势利导,趁热打铁,争取当庭调解;庭后细致对账,保留余地,针对当事人矛盾尖锐,资金往来频繁且复杂的案件,对双方之间借贷还款事实进行整体审查通算,在确定真实的欠款金额基础上,继续开展调解。
为了方便当事人清楚了解欠款金额,米新秀的团队会不厌其烦地、一笔一笔和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账,还专门制作了专属表格,载明借款时间和金额、还款时间、已还数额、剩余数额等,所有款项清清楚楚、一目了然。认真对待案件、真诚对待当事人、“如我在诉”的沟通处理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通过‘三三调解法’很多民间借贷纠纷能调解成功甚至当庭履行,但也有争议较大,无法达成和解的。”米新秀说,面对这类案件,她会再次梳理在案证据,厘清案件事实,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庭下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采取案例提示调解、“背对背”调解等方法分别向双方讲明利弊,情理融合、法德并举,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在她看来,只有找到矛盾产生的根源,充分掌握案情,释法明理到位,让各方当事人看到调解优势,才能增加调解成功的概率。
案件审结不是终点,权益兑现才是关键。米新秀总是对被告多说一句:“当场履行,纠纷彻底了结。”对原告多劝一句:“适当让步,省去执行奔波。”正是秉承着主动一点、多问一句、多想一步、再试一下的态度,今年上半年,米新秀调解结案16件,撤诉结案24件,调撤率38.46%。
“调解不是妥协,而是在法治框架下重构利益平衡的求索。”米新秀和她的团队,会以“如我在诉”理念为指引,用耐心、真心和巧劲,一笔笔细细描绘新时代的崭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