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工作的核心宗旨是既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作为一名多年从事行政审判业务的法官,就如何高质效的办好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谈一下自己的工作思路和办案体会。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机制。为此,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高效解决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被提升到工作重点。作为从事行政审判业务的法官,在工作中要坚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重中之重,把实现案结事了、官民和谐、社会稳定作为最高审判理念。
一要依靠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对于立案审理中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靠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实质性化解,避免程序空转,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站稳人民立场,把体现群众利益、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贯穿府院联动全过程。要找准工作着力点,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整体协调,“府”领全局,“院”为主导,法院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
二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行政审判法官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切实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始终把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放到当地社会发展中去谋划和定位,找准依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报送情况反映、电话通报等形式为政府和职能部门提供行政决策依据,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案件,注意把握法律与政策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强与政府及其部门的协调配合,交流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的情况和信息,增加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共识,促使政府及其部门切实重视依法行政和行政诉讼工作。在了解、共识的基础上促进行政争议的妥善化解。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政治敏感性强和政策性强的案件以及干扰大、阻力大的案件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以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要做好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对相关法律术语用通俗易懂的语句向当事人作出解释说明,使他们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正确对待诉讼结果,努力使其服判息诉。要增强行政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裁判的公信力,做到叙述清楚、论理充分、逻辑性、说服力强。要坚持行政审判与民事审判相结合。妥善解决行政审判与民事审判相互交叉的问题,有效化解矛盾,提高办案效率。
四要做好行政案件的信访稳定工作。针对行政诉讼案件上访高发的现象,积极采取措施,坚持从源头上治理为工作重点。对集团诉讼、房屋拆迁、房屋土地确权等涉及当事人重大利益的案件,从开始就建立风险评估台账,力争矛盾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要多与地方党委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并广泛调动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切实解决或缓解行政信访案件居高不下,难以化解的问题。要能够正确处理行政诉讼案件信访多发的问题,及时有效地排查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