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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依然“毁约” 司法强制难逃执行

  发布时间:2021-05-06 09:15:38


    4月29日下午,浚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两起相互关联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熊某因家庭困难向王某借款,冯某出面进行担保。债务到期后,熊某迟迟未还款,王某经多次催要未果,将熊某与冯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熊某偿还王某本金及利息,冯某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冯某因自己经济周转需要向申请人岳某借款,借款到期后未按期还款成为了该案的被执行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这两起案件具有关联性,决定一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询,未发现熊某、冯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便电话联系熊某及冯某,责令其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熊某以自己生病为由拒不履行,冯某则认为自己只是担保人并非实际借款人无需偿还欠款,对于申请人岳某的借款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熊某、冯某两人回心转意表示同意履行部分案款,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裁定终结执行。

    案件虽已结案,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案件履行情况的监控,后发现熊某、冯某二人并未按期履行义务。4月29日下午,执行干警查找冯某踪迹,果断将冯某拘传至执行局,并以涉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冯某为突破口,倒逼被执行人熊某偿还借款,最终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熊某顾忌好友情义将两起案件的执行款送至执行局,促使两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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