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曝一男子在地铁13号线列车车厢内吸烟。北京公交警方于10月9日,将涉事男子王某涛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王某涛对其在地铁车厢内吸烟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北京公交警方已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这条消息上了热搜,有网友表示,不但要拘留,还应该列入黑名单,以后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也有网友认为,禁烟是好的,但似乎处罚过重。
警方并未说明处罚依据。但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禁烟场所难禁烟一直是个难题,就在于违法成本太低。不要说很少拘留,有的地方连罚款都没有,所以就有瘾君子敢于冒险。
如果各地都能以消防法为处罚依据,只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比如,公共交通工具、餐馆、商场等地方,都可以顶格处五日以下拘留。如此一来,违法成本加大,在这些地方吸烟的人就减少了。
——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