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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应有大规矩

发布时间:2020-09-24 11:13:53


    随着科技的发展,大数据展现了非常广阔的前景,受到许多机构的青睐。但是,部分机构在使用大数据时掺杂私心,或大数据杀熟,或直接贩卖用户数据谋取利益,造成了许多行业乱象,因此,在使用大数据时,也应该在大范围内立下规矩,减少行业乱象。

    加大创新力度。要创新管理方法,利用技术手段隐藏关键信息,或者严格限制大规模导出用户数据,数据导出附加如影视文件类的识别编号,落实数据导出责任人,便于找出泄露源头。创新信息反馈机制,验证系统数据不再反馈具体数据,只反馈是否通过审核,避免群众“被使用”。

    加大监管力度。相关部门要秉持上医治未病的理念,在平时加大监管力度,让大数据发展和使用从任意生长变为有序成长,让用户真正受益,避免机构侵犯用户隐私,让监管成为大数据行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加大惩处力度。低成本是发生大数据行业乱象的原因之一,虽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办法规定,如央行下发了《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实行办法》,加大了对违规采集、使用个人征信信息的惩处力度。但是,仍然存在法律空白急需填补,这就需要各个部门形成合力,加快相关规定的配套,出台综合的监管惩处办法,整顿大数据行业,引导大数据行业向符合国情的方向良性发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数据也应该有大规矩。只有加大对大数据行业的创新、监管、惩处力度,才能让大数据这一新科技真正被群众使用,让更多人享受到大数据带来的便利。

    ——谢崇军

责任编辑:张凯甲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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