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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生态卫士 提升守护水平

  发布时间:2020-08-17 11:31:28


    法官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当好生态卫士,就必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就要增强学习本领、健全协调机制、弘扬保护环境正能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秦岭考察时强调,陕西要深刻吸取秦岭违章别墅问题的教训,痛定思痛,警钟长鸣,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履行好职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绝不能重蹈覆辙,绝不能在历史上留下骂名。法官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当好生态卫士,就必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就要增强学习本领、健全协调机制、弘扬保护环境正能量。

    要增强学习本领,提升审判能力。环境污染案件往往涉及专业的司法鉴定、评估,环境监测等有关指标体系,也涉及到环境恢复相关知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不仅要依法追究污染环境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而且还要明确其造成环境损害的后果、民事赔偿责任和修复义务。因此,务必要增强学习本领,提升依法审判工作能力。

    一是增强学习专业知识本领。法官要持续加强学习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其制定背景,消化吸收其“营养”,转化为工作能力,依法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惩处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督促污染环境责任人自觉履行修复环境义务。

    二是增强学习交流沟通知识本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往往涉及到检察机关、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组织、相关鉴定机构以及被告人委托律师等等。法官要想高质、高效审理案件,就必须加强与案件有关人员的交流沟通。加强学习交流沟通知识有利于法官全面、准确、快速查明案件事实,提升沟通效率效果,有利于明确污染环境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修复环境义务。

    三是增强学习宣讲法律的本领。环境污染罪刑事案件往往影响范围大、社会关注度高,法官务必要提升宣讲引导能力。新时代新形势要求法官不仅要公正公平裁判环境污染案件,更要通过鲜活的司法案例宣传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弘扬社会正气,引领正确的舆论导向。

    要健全协调机制,当好生态卫士。在环境污染案件审理中往往涉及到污染环境责任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所引起民事赔偿责任、修复环境义务、行政违法责任以及相应刑事责任之间的责任平衡。为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裁判案件,使得污染环境责任人承担的各项责任平衡,就务必要健全各项协调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健全内部协调配合机制。为准确认定污染环境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性质和种类,依法公正惩处污染环境违法或犯罪行为,法院需要不断健全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必须以强烈的担当意识,切实承担严格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责,依法妥善审理和执行涉环境资源案件,打击和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鼓励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促进环境资源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二是探索建立外部会商协调机制。环境污染案件审理除了涉及法律法规等法律问题之外,往往还涉及到环境执法、环境保护、环境修复、环境评估等专业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法院要与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环境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建立会商协调机制,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保护环境的新期盼新要求。在审理环境污染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准确把握环境污染案件审判规律、与环境民事、行政案件的彼此联系,就必须建立健全高质高效协调机制,才能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保护环境的整体效能。

    三是建立健全高质高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高质高效协调机制有利于法院加快环境污染案件的先予执行、执行监督等制度建设,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统一案件审理规则。

    要弘扬保护环境正能量,提升守护绿水青山水平。人民法院要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共享的审判理念,将“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落实到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中去,促进生态环境恢复改善与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平衡协调发展,切实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牢固屏障。“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人民法院要铁腕治污,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督促污染环境责任人对已经污染了的生态环境自觉进行修复,力争实现惩处犯罪与环境修复并重,引领群众自觉投入到保护环境行动的中,弘扬保护环境正能量,携手共进,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是用足用活典型案例。一个鲜活的司法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环境污染典型案例是司法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中最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法官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作用,就要根据案件具体特点,找准角度和切入口,以法治视角观察,以法治思维切入,用足用活环境污染典型司法案例,弘扬保护环境正能量,就要统筹运用全媒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宣传报道环境污染典型案例,既充分展现党和政府保护环境的决心,又彰显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环境的成效,还鼓舞社会大众保护环境的斗志,不断提升保护环境工作水平。针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高的重大典型环境污染案件,通过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庭审直播、走进法庭、召开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多种形式,及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全媒体宣传报道工作,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于阳光之下,弘扬保护环境正能量。

    二是坚持庭审与普法同时发力、相互配合。进一步壮大宣传声势,依法保护环境,督促破坏环境行为人修复受损环境,不断扩大执法办案效果,形成正确、积极、阳光的舆论导向,呼吁人人都参与到保护环境工作中。根据审理环境污染案件的进展情况,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污染环境典型案件,把每一场环境污染案件庭审都变成环境保护普法教育的“公开课”,让全社会共建美好家园、共治环境污染、共享保护成果。

    三是弘扬保护环境正能量。通过典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从“法、理、情”多角度、全方位地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环保知识解释工作,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弘扬保护环境正能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也通过精心、细致、负责任解释工作不断地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引领民众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保护环境行动中,让保护环境理念内化于心、外见于行,让污染环境行为无处藏身并受到应有的惩处,让保护环境正能量得以弘扬。

    法官要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要坚持人民至上,以新时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实笃行“绿色原则”,当好生态卫士,以有力的司法保障,守护好绿水青山,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责任编辑:张凯甲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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