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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官与贫困户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0-07-03 16:51:57


    地处渑池县张村镇三化沟村袁某某是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家里接连发生不幸,袁某某前些年打工受重伤,脖子以下失去知觉,长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伤残评定为一级,需要依赖妻子赵某某护理生活,两个孩子长期在外打工,一家人生活举步维艰。

    屋漏偏遇连雨天,2019年8月12日晚,赵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杨某驾驶肖某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赵某某受伤,先在县人民医院住院,后因伤情严重转至河科大一附院继续治疗,先后住院142天,花去医疗费30余万,东借西凑,一家人生活陷入绝境,袁某某无人护理,借债人纷纷上门索要。后经司法技术鉴定赵某某伤情构成两处十级伤残,多次与肇事车辆、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协商,终因差距较大赔偿无果。万般无奈下,赵某某于2020年5月14日将车主肖某、司机杨某、三门峡某财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感觉这不是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而是与脱贫攻坚工作密切相关的特殊案件,立即安排审判辅助人员应诉、庭前调解、预定开庭时间,特事特办,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将案件办结,挽救这个处在风雨飘摇中的贫困家庭。经与车主、司机、保险公司多次调解、协商,庭前解决可能性不大。承办法官、书记员及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此案,经过一个小时举证、质证、陈述、辩论,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可信,责任明确,考虑到原告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这一实际情况,让原被告双方庭下调解。因肇事车辆仅投保交强险,没有商业三责险,加之受今年疫情影响,车辆一直停运,车主、司机诉说了很多困难,又提出原告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计算过高,保险公司方提出鉴定程序有瑕疵、外购药不合理、需向上级公司汇报为由,致使案件调解工作搁浅。

    承办法官感到此案不宜久调不决,于6月4日下发判决书并送达当事人。三被告对判决意见较大,觉得处理太快,部分费用认定不合理,不能接受判决,决意要求上诉。承办法官、书记员一致认为,三被告对判决虽有意见,但仍有做服判息诉工作的余地,随决定将此案的化解融入国家脱贫攻坚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解决,分头做三被告的服判息诉工作。首先做保险公司工作,保险公司做为商业企业,要为国家脱贫攻坚工作着想,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着想,把服务大局、担当作为落实到具体事件中,不能孤立、机械处理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后保险公司到原告家拍照、录音固定证据上报省公司,省公司经研究后接受法院判决,以个案特办支持贫困户;接着审判人员让司机、车主换位思考,因疫情影响车辆营运只是暂吋的,原告家的困难是长期的,做人要有善心,就当扶贫济困,车主、司机动摇了。后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前五日将执行款111995元如数直接打到原告帐户,车主、司机在自动履行期前三日将执行款79431元汇至原告银行卡上。至此,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四十三天,办案人员悬着的心终于落地落实,他们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诠释了基层法院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职能定位。

    办案法官掩卷思索:民事案件虽然是简单小事,但连着千家万户的心。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事小案,是民事法官的美好心愿,感觉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人们常说:要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办案理念。而要实现这一理念需要法官付出满满的心智,需要在办理每一个具体司法案件中去感悟和践行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事故无情人有情,法条冰冷蕴藏温情,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消除贫困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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