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彩票是国家筹集社会公益金的重要手段。彩票事业蓬勃、健康发展关系着社会公益金的筹集,影响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笔者通过“浙江法院裁判文书检索系统”对审理的33起彩票纠纷案件进行调研后,发现此类纠纷案件存在以下特点:
纠纷多因彩民拖欠彩票店经营者彩票款引起。在上述33起彩票纠纷案件中,因彩民拖欠彩票店经营者彩票款所引发的诉讼占了30起。其实,按照《彩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赊销彩票是不允许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为了满足部分彩民赊购彩票的要求,同时扩大彩票销售额,获取更多的销售佣金,彩票店经营者违规向彩民赊销彩票已是司空见惯,为日后发生纠纷埋下了隐患。
诉讼标的额较大,超出理性购买彩票的金额范围。上述彩票纠纷案件中,最少的诉讼标的额为500元,最多的则高达83万元,大都在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平均每起案件标的额约为1万元,显然已超出普通民众理性购买彩票的金额范围,也与彩票的公益属性背道而驰。彩票的公益性要求民众广泛参与,聚少成多。而投入大量金钱购买彩票恰恰反映出部分彩民心态不端正,妄想通过中大奖一夜暴富,实不可取。
事实清楚,争议小,服判息讼率高。上述30起彩票纠纷案件中,只有1起案件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通过查阅这些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发现,大部分彩票店经营者都向法院提供了彩民出具的欠条或者收条,彩民对拖欠彩票款的事实并无争议,因此彩票店经营者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支持。
为避免此类纠纷发生,减少对彩票事业的负面影响,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突出宣传彩票的公益属性。国家发行彩票的目的是为社会公益事业筹集资金,而不是为了使极少数的彩民一夜暴富。因此,有关单位不应过分渲染彩民中大奖的消息,诱发部分彩民企图通过购买彩票实现发家致富的幻想,而应通过向社会公布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调动公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鼓励公众购买彩票支持公益事业。
劝导彩民理性购买彩票。彩民购买彩票应根据个人经济实力,量力而行,切不可因购买彩票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对于部分彩民不理性的购买彩票行为,彩票店经营者在代销彩票时应加以劝导,不可因贪图经济利益,纵容彩民将彩票当成赌博。
严格治理赊销彩票的行为。有关主管单位应严格依照《彩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彩票店经营者违规向彩民赊销彩票的,根据具体情节,适用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解除彩票代销合同等手段,打击赊销彩票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