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以零容忍态势惩戒报假警行为,如除依法追究治安管理处罚、刑事责任外,有必要让其承担更多责任。
备受关注的“温州乐清11岁男孩失联”一事有了新进展。警方消息称,失联5天的浙江省温州市乐清11岁男孩黄政豪已经找到,孩子平安。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母亲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而此前,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以最高等级组成联合调查组,投入大量警力,调用一切资源,全方位开展查找工作。男孩家属还开出50万元悬赏征集线索。目前,乐清警方证实,男孩母亲已被刑事拘留。
该“男孩失联事件”发生之后,曾引起社会各方高度关注,加之家属悬赏50万元的做法,更是让此事牵动着各方的神经。如今,却发现这不过是男孩母亲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可以说,这种做法已远远超出了恶作剧的范畴,属于严重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始作俑者理当受到惩戒。长远来看,势必对报假警行为零容忍,进而维护法律尊严,避免破窗效应,确保有效的警力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
毋庸置疑,警力资源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公共资源。在案多人少,任务繁重,公众要求较高,有警必出的背景下,该资源尤为珍贵,经不起任何折腾和浪费。而报假警无疑既是对现有规则蔑视,更是对警力资源的无故消耗。轻则,其可以让接警电话处于占线状态,重则,对虚假警情的处置必然导致对真警情处置的延误乃至缺位,甚至导致人身伤亡等恶性后果。
而且,抢劫、绑架、行凶、暴恐等虚假警情对警力的浪费极其惊人,公安乃至其他部门势必投入大量资源予以“侦破”,并可能给当地居民带来疑虑、恐慌情绪,还可能滋生谣言。具体到乐清“男孩失联”这件事上,多日的“失联”极易让人联想到当事人已经遭遇不测的后果。加之近年来的“失联事件”都是当事人遇害的悲剧,男孩家属又将悬赏金提高到50万元,更让关注者倍感揪心,甚至产生男孩已经遇害的合理预测。尤其是,“失联5天”必然让公众对警方的工作力度产生合理怀疑,进而失去安全感。
从这方面来说,故意制造虚假警情的男孩家属,无论是恶作剧,还是因家庭矛盾而泄私愤,其行为都不可饶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谎报警情的,最高可处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根据刑法,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对此,相关部门理当在查清真相的基础上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让其为恶行承担后果。
必须强调,警力资源及社会公众的善良经不起“狼来了”的折腾和消耗。相关部门理当以零容忍态势惩戒报假警行为,如除依法追究治安管理处罚、刑事责任外,有必要让其承担更多责任。要知道,报假警对警方资源及其他公共资源的浪费是客观存在且惊人的,不妨由报假警者承担。对此,可探索建立索赔机制,进而全面提升报假警者违法成本,让警力资源不再总是被那些无理取闹、恶意滋扰、报复泄愤者“戏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