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6日将近中午时分,汝州法院执行局207室的郭天立法官团队正在等待一位外地的被执行人家属前来协商袁某申请执行郑某一案。这时,一位神色慌张的另一案申请执行人李某走进办公室就对郭法官说“我发现了被执行人谢某的线索了,他现在正在家中,你们说啥也得去一趟啊,他欠我的钱可将近二十年了”。
郭法官眉头紧皱,心中暗自琢磨:一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将近二十年,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执行线索,说啥也得去走一趟,但这一起案件若不抓住有利时机,促成双方和解,也有可能使该案难以执结。思来想去,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同等重要,不能顾此失彼,时机对每一位申请执行人来说都是一根救命稻草,于是,郭法官毫不迟疑,当机立断,立即吩咐一路执行干警前去实施抓捕,一路干警在办公室静等另一案件的家属前来协商进展。当一路执行干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入谢某家中时,谢某正准备伺机出逃,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并劝其履行判决义务时,谢某却百般抵赖,拒不配合工作,于是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措施。
一路执行干警送拘完毕,圆满完成任务返回办公室时,另一起案件最终也在郭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并支付了申请执行人大部分执行款项。当两起案件在同一时间都划上圆满的句号,执行干警正准备喝口水、啃包方便面时,抬头一看,不知不觉时钟已指向了下午3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