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着重提到,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手段破解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等执行难题,逐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不能否认的是,以前,由于对技术手段的运用不重视,不彻底,送达难、找人难曾一直困扰着基层执行法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法院传唤,或拒绝签收执行手续。基层法院大多数案件的农村被执行人无固定职业,外出谋生后行踪不定,难以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更难以查找其财产。此外,村民对于陌生人,特别是穿制服,开警车的人问路,戒备心很高,不愿言明。这些因素在客观上制约了执行工作的效率提高。
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强力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后,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联合国家发改委等60多个单位构建信用惩戒网络。全国法院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6.1万人次,限制1014.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91.2万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221.5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惩治力度,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9824人。特别是在2016年3月,全国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具体措施以来,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法院与公安部、银监会等10多个单位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共查询案件3910万件次,冻结款项2020.7亿元。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2017年3月上线以来,就进行网络拍卖36.9万次,成交额2545.3亿元,溢价率5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8亿元。这些措施都切实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利益,大力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增强了法院权威性。同时也相对减少了干警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
最高法院的报告,不仅为执行工作做了很好的总结,对执行工作未来的发展也提出了新要求。回顾过去,法院工作硕果累累;展望未来,法院工作还存在很多差距。全体法院人更应初心永远砥砺前行,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加执行、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扎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提升案件审执效率,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