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提出,标志着中国法治新时代已然开启,但是,作为处于矛盾斗争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的司法人员,作为法律的实践者、纠纷的裁判者,守卫“最后一道防线”的法律卫士,其人身安全、职业尊荣感得不到有效保障,如何肩负起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此状况不能及时有效改变,将造成法治队伍人心不稳、人才的流失,进而影响法治建设进程。法官是每个法律人的职业理想和追求,其职责之神圣受人尊崇。然而,不知何时,法官似乎已成为了一项“高危职业”,其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却面临不能自保的尴尬。因此,我们必须健全与法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体系。
众所周知,任何权力的正确行使,都离不开对履职者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保护。司法权的正确行使,亦不例外。长期以来,权益保障机制的不健全,一直掣肘着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当事人随意攻击污蔑、殴打、谩骂、恐吓司法人员等情形屡见不鲜,部分地区甚至还出现枪击法官、向法官泼硫酸等恶性事件,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根本有效保障,导致他们没有任何职业尊荣可言。这些体制机制上的症结,都需要通过完善顶层制度予以破除。
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讲到要“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配套制度正在协调落实,出台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严厉打击报复、伤害法官及其家人的行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加大当事人报复侵害司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扰乱法庭秩序、冲击法院、伤害当事人和法官等行为严厉惩处,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不受侵犯,促进形成人们遵守法律、信任法院、尊重法官的法治环境,切实提高司法威信,捍卫法律尊严。坚持关爱干警身心健康。近年来发生多起优秀中青年法官积劳成疾、英年早逝的事件,这是法院系统的损失,令人扼腕。因此,法院在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的同时,还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多关爱干警,针对干警队伍健康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劳逸结合。一旦出现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因对案件裁决结果不满而指责、谩骂、殴打法官的情况,法院领导要挺身而出,查清事实,给予法官合情合理合法的保护,提升法官的职业信仰、幸福感和履职尊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