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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官妈妈”

  发布时间:2018-03-14 21:56:10


    十月的秋雨裹携着微寒,风开始变得萧瑟,卷起一路落叶枯黄,我的思绪开始飞向远方。

    1997年的早春。阳光慵懒在照着,窗外满眼枯枝残叶,一切都仿佛还沉睡在冬天。上午开庭,下午整卷,又是忙碌的一天。

    临近下班时分,一位40多岁的男子推开办公室的门。只见他穿了一件布单衣,脚上是一双已看不出颜色的鞋子,脸色枯黑干瘦。他右手牵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微黄的头发扎成马尾辫,纤细瘦弱的身体蜷缩在男子身旁,黄瘦的脸上一双美丽的眼睛冰冷而怯生生地看着我。

    中年男子小心地走上前,局促不安地半天才说明来意。原来,他们是一对父女,属于一起未成年受侵害上诉案件的当事人,特地从卢氏100多公里外的深山赶来,所以到的时间晚了一些。我连忙起身招呼他和小姑娘坐下,倒上热茶。这个老实巴交的父亲看起来很无助,语无伦次地说道:“孩子可怜,他娘走的早,我……”然后眼眶就红了,眼泪夺眶而出。

    我赶忙把他拽到一旁,开导他说,孩子发生不幸,最心疼的肯定是家长,但千万不要在孩子面前情绪失控,会增加孩子的心理阴影。孩子受了伤害,并不全是他的错,家长和孩子都是受害者,不必太内疚和自责。待他情绪稳定后,我才和书记员小赵一起开始做笔录,耐心询问孩子案件的相关情况。

    这是一个令人感到窒息的笔录现场,眉头紧皱的父亲紧紧握着女儿的手,小姑娘始终低着头,异常地沉默。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询问却毫无实质性的进展。我知道,几乎每一件受侵害案件的背后都是孩子和家长内心被撕裂的伤痛和泪水,做笔录急不得,询问不当或重复询问都可能会让孩子本已脆弱的心灵遭受二次、三次伤害。

    我一边安抚小姑娘的抵触情绪,一边疏导她的恐惧心理。孩子年幼,性格内向,认知能力不全面,再加上案情涉及隐私,询问起来着实费力。等顺利做完笔录,已是晚上7时,看来父女二人只能到第二天才能返程,我将他们带到附近一家熟悉的旅社,安排他们住下,这才急忙回家。

    华灯初上,夜幕笼罩在城市的上空,我加快回家的脚步。因为爱人在外地出差,7岁的女儿独自在家。当我一路小跑回到家中,屋里是安静的。客厅的灯像往常一样亮着,女儿却孤零零的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我给她买的布娃娃。看到我的一瞬间,女儿孤单的眼神顿时亮了,带着哭腔委屈地叫了一声“妈妈”,随之便大哭起来。我心猛地抽搐了一下——“疼”,一把搂过女儿小小的身体,紧紧地抱在怀里。女儿哭着说:“妈妈,我作业都写完了,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我晚上一个人在家害怕。”我鼻子一酸,两行热泪潸然而下,半天没有说出话来,就那样紧紧地抱着她,希望我的怀抱能弥补女儿缺失的安全感。

    这不是我第一次晚归,只是那天感触颇多,觉得特别心疼女儿。作为母亲,孩子小家务琐事多,工作又很忙,付出往往要比平常人多。记得,孩子一岁时,单位的案子多,爱人工作忙,不得已,我便把她送回了洛阳老家,托付给年逾花甲的父母帮忙照料。偶尔回家看望二老和孩子,最多也只能待上一个晚上。第二天离开时,女儿会哭着搂着我不让走,我眼里噙着泪只能狠心扭头就走,钻进公共汽车直到走出很远才敢回头看一眼。后来,我把孩子接回身边,总是想弥补对她的爱。但是那天,我又让她失望了。应该说,孩子很懂事,知道有更多的小朋友需要妈妈去帮助,从来也不埋怨,想到这些却让我更加自责。我给孩子拿了点饼干充饥,连忙到厨房做饭。淘米水汩汩地流着,由浑浊变得清亮,那对父女的影子却在我眼前挥之不去。那个孤单无助的小姑娘,也就和我女儿一般大啊,却遭遇那样的不幸。这么冷的天,他们是否舍得吃顿热乎饭,我心里着实有些不安。心越急越出差错,稍一失神,锅里的菜就糊了。但女儿却吃得很香,还滔滔不绝的和我聊着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吃饱喝足后的小嘴像金鱼在水底悠闲吐泡泡玩儿般,絮絮叨叨不休。这该是我和孩子感到最幸福的时光吧。那晚,我却一边漫不经心地应和着女儿的话,一边惦念着那父女俩。

    把女儿哄睡了,我躺在床上开始思索小姑娘的案件。由于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未成年被害人只能向侵害人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除了让犯罪嫌疑人依法受到最公正的审判外,我希望在我的职责范围内尽可能帮助这个受伤的孩子,维护她的合法权益,呵护她在今后的岁月里健康成长。理清的思路,我心里也轻松了许多。此时,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着下着,这该是今年的第一场雨吧,来得正是时候。此后,我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使这起案件顺利结案。我曾先后三次到卢氏,去到小姑娘的家中做回访。因为孩子没有母亲,每次去都给孩子带一些书本用具,有时还会帮她扎扎小辫子,告诉她有什么不方便告诉爸爸的,随时可以告诉我。时间长了,小姑娘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她心里的伤口在慢慢愈合,一步步从创伤中走了出来……

    诗人汪国真曾这样说过:“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转眼间,我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工作了31个年头。春花秋月,来去无声。每天踏着初升的太阳来到办公室,披星戴月回家,三十载风风雨雨,三十载执着前行,三十载无怨无悔,三十载春华秋实,悠悠岁月已沉淀、酿成了一壶醇厚的老酒。我和所有法官一样,带着心中坚定的法治梦想,用自己的热血和温情,去感知群众的脉动,体察人民的冷暖,把信念化作一份执爱、一份深情渗透到工作中去,在法槌起落之间,绽放自己的人生精彩。我热爱自己的职业,每一起案子都凝聚着我的心血和苦累、爱人的支持和体谅,女儿的乖巧和懂事。我是孩子们口中的“法官妈妈”,留给女儿的时间却少之又少。

    和大多数父母一样,我不善言辞,表达情感也是含蓄的。但我知道,法官父母们对孩子的爱绝非微风轻拂。三生的雨,五世的曲,渐渐地,不知不觉中,我庆幸我的“小棉袄”长大了,她上大学了,参加工作了,结婚生子了,开始独当一面,撑起了一个家。

    龙应台说:“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她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她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她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时光可以倒流,可以慢下来,在每一个午后的黄昏,每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和爱人和女儿一起,安静地只是相互陪伴,一起看日月星空的万千变幻,看我们的芳香年华慢慢变老,看日子美得更加醇厚、悠长……但,我是“法官妈妈”,注定这一切只能是梦想,我选择——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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