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川退休法官被害事件,再度牵动了法律职业人的神经,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谴责、愤怒、声讨、哀悼、同情、惋惜……,然而一味的“愤怒呐喊只是手无寸铁者的武器,抱团取暖则是心灰意冷者的悲歌!”这次惨痛的法官受害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谴责罪恶,哀悼逝者的同时,更期待决策层能尽快在法官权益保障方面出些实招、放出大招,像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那样,对侵犯法官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真正建立起“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长效保护机制,切实保护法官权益、维护公平正义,这不仅是“刚需”更是“急需”。
迅速营造“不敢为”的社会氛围。惩治是最好的教育,也是最有力的预防。针对高发频发的侵犯法官人身权利的暴力事件,首先要严惩不贷,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犯罪,建议尽快部署开展一场在全国范围的打击侵犯法官权益的专项活动,与公安、检察及相关部门尽快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全面排查,重拳出击,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展示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营造全社会打击侵犯法官权益的社会氛围,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不受侵犯。以时间赢空间,让那些藐视法官权益、挑战司法权威的人“不敢为”。
打造“不能为”的制度环境。法官遭遇侵害案件频发, 也暴露出司法职业保障诸多机制短板。当前司法改革正在深入推进中,司法改革进一步强化了法官责任,提高了对法官的职业要求,而法官权益保障的制度体系尚有待完善升级。建议尽快组建专门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为法官权益提供组织保障。尽快制定细则,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下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以及《法官法》等关于法官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落实到位。完善对藐视法庭罪的刑事立法,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建立法官伤害评估机制和法官安全保护信息中心、设置法官职业保险、强化法院安全保卫等制度,构筑全方位、多层次法官人身保护制度,打造 “不能为”的大门。
筑牢“不想为”的思想根基。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匮乏,而且严重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是爆发抗法事件的思想根源,特别是对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衡量是非,进而在判决对己方不利时,迁怒法官,并引发矛盾冲突。 “打铁还需自身硬”, 作为法官,首先要公正办案,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提高法官审判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增加和谐因素。积极营造办公正案、良心案、和谐案的环境和氛围,特别是要提高法官通过判决书的充分说理实现与社会理性沟通能力,让包括当事人在内的群众通过司法裁判真切的感受到公平正义。还要善用开庭、巡回办案等时机,通过各种新闻媒体以案说法、以案明法、以案普法,力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当然,对出现暴力抗法、冲击法庭、伤害法官等事件的典型案件,予以重点打击的同时,充分利用当地的电视、报纸、网络甚至是微信、微博等传媒手段进行广为宣传,让公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增强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官的尊重,在思想上培植 “不想为”的内在基因。
文章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