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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躁冒进”换不来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6-02-22 08:07:26


    今天上午,法律圈的手机都被山东高院对聂树斌案延长复查期限的消息刷屏了,从来没有哪一个案件像聂案这样牵动着法律人乃至全社会的敏感神经。消息出来后,评论众说纷芸,有的网友认为,这是法院采取的“缓兵之计”,意图通过拖延时间回避社会的关切,进而对法院工作进行攻击诋毁,笔者认为这完全是一种急躁冒进的情绪,动辄自以为于公平正义的构建是绝对要不得的。

    诚然,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这是人们的共识,但是,这并不意味正义的查找就要心急火燎,更不意味着正义的追寻可以率性而为,匆忙定论。否则,以打着寻求正义为名,急匆匆下结论,最终未必能够追寻到真正的正义,反而,极有可能只是满足了个别人自以为是的主观臆断,让大家被糊弄一把后,在无尽的悔恨中怅然若失。

    聂树斌案的复查程序显然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公众对此案最终实现正义抱有一百分的期待。面对案件中律师提出的新证据材料,司法机关必须严格而认真地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份与查明事实有关的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重要线索。在这样的要求之下,急躁冒进的情绪是不可取的,不仅司法机关不能有这种情绪,民众特别是网络舆论更要有耐心,给司法机关一个理性、严谨、细致审查的环境,给审查人员足够的可以平静、客观审查案件的时间。毕竟,案件涉及到被害人、聂树斌、王书金三条人命,而且时隔多年,案情复杂,急躁和草率都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更是对法治的不负责。

    案件复查程序既然已经启动,司法机关必然会对公众有一个负责任的交待,不可能随意敷衍、回避,更不可能拖延、“玩失踪”。只有司法机关本着对公平正义、对案件负责的态度,进行了足够细致的审查,才能给出一个客观公正的结论,才能让各方信服。 经过认真审查,如果聂树斌案果真是冤案,那么,该追责的要追责,该补偿的要补偿。如果不是冤案,那么,司法机关也要给出一个有说明力的理由。反过来说,假如聂树斌案真的是冤案的话,注意是假如哦(重要的事要强调一下,不能断章取义),那么,当年草草下判的急躁心态就是罪魁祸首,在法治文明如此进步的今天,就不要让这样的罪魁祸首再次伤害公众的心了,不是吗?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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