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媒体报道:距离轰动全国的聂树斌案复查结束的日子本来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但因第三次延长复查期限内,申诉代理律师于2016年2月再次递交了新的证据材料及线索。山东高院审查认为,申诉代理律师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及线索确有核查必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山东高院决定再次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
山东高院再一次延长复查期限是一石激起千层浪,部分网民情绪激动,质疑:“现有的证据还不足以脱罪吗?为何还要继续搜证!”大有不马上宣告无罪誓不罢休的态势。可是在群情鼎沸的背后,大家往往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法院为何会对每一个新的证据都要抽丝剥茧,以近乎苛刻的态度来审查?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从证据疑点中草率得出结论,进而诉诸道德层面的谴责,这种简单粗暴的逻辑,无益于真相的发现。复查结果还未公布,笔者不敢妄自揣测,但笔者认为,谨慎地看待证据,让复查工作渐趋理性,不先入为主,多方认真核实,这才是复查工作应该遵循的原则。时间服从质量,不能因赶时间而不顾事实和法律。
如此重大、复杂,并且历史久远的案件,需要对证据细节反复推敲,详尽说理。克服情绪化,理性审查这起错综复杂的案件非常有必要。我们期待的不是速度,而是最真实的结果。复查不等同于宣判,再次延期正是法院认真审慎的结果。以最公正客观的态度,形成复查结论,这不仅仅是法院,也是大众的期待。给法院多些时间吧,让法官认真甄别,依法复查,作出最客观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