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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告状不再难

  发布时间:2015-12-01 13:29:50


    我叫任厚忠,是新乡市牧野区法院的一名法官,在立案庭工作10多年,2011年开始担任庭长。

    每个星期一,都是我们最忙的一天。有时候,来咨询和立案的当事人一天能有四五十拨。我曾经认为,案件能走到法院,矛盾纠纷一定是相当激化了,不然也不会来打官司。然而,事实证明也不尽然。

    近5年来,我们院立案的数量在不断攀升,2011年还只有2280件,而今年前10个月已经立了3711件,尤其是5月4日立案登记制全面实施以来,立案数量更多了。好多以前不立的案件,都进入了法院,按照中央的改革要求,立案难的问题已迎刃而解。

    我曾经困惑:当下的社会和谐稳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什么矛盾纠纷却越来越多了呢?

    后来我才发现,立案的数量跟社会矛盾程度并非成正比关系。案件多,更能说明一个问题:老百姓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思维在不断增强。

    前几天,当事人张某和李某来法院立案,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很融洽。我问他们是原告还是被告,他们说张某是原告,李某是被告。原被告竟然一起来立案,这情形并不多见。

    原来,李某开车把张某撞成十级伤残。张某住院后,李某经常去医院探望,住院费用全部垫付,让张某很感动。他们说,李某的车辆有保险,但保险公司因程序问题不愿意理赔,所以李某和张某便商量着一起来法院起诉,依靠法律解决问题。

    离婚案件近几年也在增加,但像前些年那样大吵大闹的少了,更多的是坐下来平心静气协商,有时候不到开庭,我们的诉前调解员就把纠纷解决了。

    有些不属于我们受理范围的,当事人执意要求,我们也会想办法尽力解决。譬如某机械厂职工要求按劳动争议起诉的案件,依法不属于劳动争议,我们不予立案。我和同事一遍一遍地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但当事人就是想不通。于是,我们协调信访局、社保局、镇政府等单位“会诊”,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案件多了不一定就是坏事,能通过法院解决,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这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状态。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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