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254名大陆犯罪嫌疑人被中国警方从印度尼西亚、柬埔寨押解回国。这是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首次境外行动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由此,涉及内地20多个省区市及香港的4000余起特大跨国跨境电信诈骗案告破。
跨区域及跨境是此类犯罪的特点之一,大型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往往是境外机构组织牵头,主要人员及服务器架设在国外,在国内招募具体实施人员和构建服务器接入设备,采取境内境外联动作案的诈骗方式。由此造成电信诈骗侦破难度较大、涉案钱款转移迅速,危害性大且波及范围广。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到:“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电信诈骗犯罪频发,根源是巨大的利益诱惑。特别是个别地区个别人通过电信诈骗犯罪谋取了巨额非法利益,周边一些无业人士纷纷效仿,由此呈现明显的地域性和职业化特征。对此更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派驻工作组进村入户,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提高犯罪成本,帮教高危人群,使欲为者不敢为,教育普通群众合法致富,彻底清除电信诈骗根据地。
电信诈骗犯罪频发,大量无记名手机卡、“VOIP网络电话”、短信群发器等纷纷成了犯罪分子重要的诈骗渠道。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消费信息到冒充电信局、邮局、公安局、检察院等国家机关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屡屡得手,电信运营商监管缺位、银行监管乏力、群众防范意识淡薄是重要原因。
面对电信诈骗,电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坚决禁止网络改号电话运营,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不法行为,规范“一号通”、“400”、“商务总机”、 电话卡营销市场,依法强制关停涉案诈骗电话;银行部门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建立涉嫌电信诈骗账户黑名单制度和建立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涉案资金查控效率,尽可能减少受害群众的财产损失。整治管理开发升级防诈骗系统,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电信诈骗犯罪,建立公安、银行和电信部门之间的应急协商机制和电信业法律法规的出台已是当务之急。更重要是公安、法院、电信、银行等部门,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新的典型案例、判例通过发送短信、电视屏幕播放等形式提高群众的警觉性,从而在源头上实现电信犯罪的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