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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网生非 难逃其究

  发布时间:2015-11-09 17:04:57


    自本月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开始实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亮点纷呈,除了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将入罪外,其中网络谣言入刑,令人闻之一震。《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91条中新增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网谣入刑,这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古语有云:凡街市无根之语,谓之谣言,小则寓一人之吉凶,大则系国家之兴败。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年底,我国网民的数量已经达到了6.49亿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深受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一些虚假信息的侵害,引起广大网民的公愤。如造谣有强烈地震、宣扬世界末日论,或有恐怖讯息等一些网络造谣,曾一度在互联网上无 事生非兴风作浪,挑起事端,给社会造成了恐慌动荡。网络造谣蛊惑人心、欺骗公众,其传播之快,范围之广,危害之重。它危害了国家的安定,搅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恐慌。严厉打击网络传谣现象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否则社会将因此陷入严重的无序和混乱状态。

    法律是自由的保障,自由是法律尺度下的自由。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作为普通网民,如何才能做到不传谣呢,如何让网络更健康、让网络传播正能量。首先应该树立法律意识,在网络平台上当有所为有所不为,面对奇闻异事,要权衡利弊,要考虑发布之后将要造成的后果,决能不为一时之快而干出抱憾终生的蠢事。其次,要提高对网络谣言的识别力和免疫力,运用自己的头脑,对网络信息进行甄别,对一些似是而非、不符合常理、未经过查证的网络信息,要保持冷静理性,避免随意转发、传播,以免成为网络谣言的“帮凶”。“人人都是麦克风”,但这绝不等于“人人都可以乱放风”,不可在网络上胡言乱语,更不能触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扰乱视听。要做一个合格的、负责任的网民。否则,最高可能面临7年 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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