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小义的案卷,调研团团员的心灵受到强烈撞击。照片上的小义,脸庞稚嫩,眉清目秀,很难相信这个花季少年竟会与强奸、持刀恐吓等行为有关系。
“小义,男,2000年12月生,因2015年1月为他人实施强奸行为提供帮助,涉嫌强奸罪,案件正在审理中……”
案件主办法官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张冬梅介绍,小义自小跟随单身母亲生活,后因母亲改嫁,他被交给外婆抚养,婆孙二人靠着小义妈妈寄来的零用钱艰难度日。外婆劳疾缠身,体弱多病,但为了弥补孩子母爱的缺失,自己省吃俭用,对小义十分娇惯,而缺少管教。这或许也是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张庭长惋惜地说,小义这孩子,非常乖巧,今天他涉嫌犯罪,事实清楚,处罚在所难免,但考虑到他在案件中的从犯性质,以及未成年人的情况,如果我们能拉他一把,给孩子一个机会,他将来还会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说到这里,张庭长的眼神中流露出慈祥的母爱。
青少年犯罪由于具有鲜明的特征,犯罪主体的心理还不成熟,服刑后也将回归社会,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所取得的社会效果并不理想。正是出于对青少年罪犯的爱护,宝丰法院少审庭在依法审判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青少年罪犯开展挽救工作。
为此,调研团随张庭长走访了小义所在的学校,希望了解校方对小义案件的态度和观点,并争取学校能够对小义的教育继续提供支持。走访中,张庭长的一句话给调研团留下深刻的印象:“小义犯错了,可他毕竟还是孩子,以后的人生道路还有很长。如果是我们的子女犯了这样的错误,我们该咋办?……”
法者仁心!
张庭长的团队怀揣“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心,不断把握青少年犯罪的特点,立足长远,为实现社会正义,为推进依法治国,付出着,努力着,前行着……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