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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法官如何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4-12-18 08:01:29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指引人民法院广大干警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是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精神支撑。

    虽然表述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但是政法核心价值观却无疑拥有极为丰富、科学的内涵。具体而言,“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司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时代赋予每一位法官的历史命题。作为一名预备法官,我们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政法的核心价值观。

    要坚定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法官是正义的守护者和实现者。作为一名预备法官,我们要有对崇高信念的坚定不移和对职业、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核心价值观只有被认识、理解,才能成为法官思想上的共识、行动中的追求。身为政法干警的我们,应该把忠诚化为政治本色和价值标尺,时刻铭记。只有把忠诚铭记在心,牢记责任与使命,才能做到一心一意公正司法,才能做到清正廉洁司法为民。同时,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司法事业是政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权是至关重要的行政权,必须掌握在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的人手中。它意味着对理想信念的执着坚守,意味着对外在诱惑的自觉抵制,意味着强大内心世界所释放出的定力,意味着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本职岗位的巨大热情。

    在生活中积累,在实践中升华。“徒法不足以自行”。作为一名年轻人,年轻无疑是我们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缺陷,那就是在生活经验、生活阅历方面的欠缺和做群众工作能力的不足。在信仰公平正义、坚守公正底线的同时,我们也要明白,只有善良的愿望是不够的,要将学习与实践贯穿到整个法官职业生涯,提升对社会的认知,加强对社情民意的把握。同时,树立强烈的百姓情怀、情系群众也不仅仅是口号标语,我们要努力练就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的过硬本领,成为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积极探索群众参与政法维稳的新途径。

    勇于担当,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身为人民法官,相信每个人的心头都有着沉甸甸的责任。“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这正是詹红荔同志品格的真实演绎,也是无数法官的精神缩影。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急剧增加。随之人民法院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全社会对法院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人民法院面对的考验也越来越多。在这个矛盾多发期,在一些领域,出现了道德失守,诚信缺失,价值观扭曲的现象,如何应对这种现状,给法院的队伍建设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困难时候见本色,压力面前显精神。人民法官作为一个政法职业群体,除了履行好依法审判职责外,还承担了推动司法制度发展、司法价值体系构建的重任,更肩负了司法改革、法治建设的历史使命,要在能动司法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正如有的法官所说,法官不是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是探索法律的学者;法官不是超凡脱俗的法律精英,而是体察社会的行者;法官不是被动的法律追随者,而是社会发展的改革者。政法核心价值观既是党和人民对法院队伍的殷切希冀和迫切要求,也是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我们要努力成为政法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襟怀坦荡,廉洁自律。法官是正义天平的执掌者,没有廉洁这块基石,公平正义的大厦无从建立,人民司法事业无从稳固。听袁永新副院长讲课,既有正面的典型,也有反面的例子。两相对比,一方面是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另一方面是触目惊心,贪腐无度,做人的境界相差如此之远。廉洁是司法良知的护身符,是政法干警职业生涯中不可越雷池的基本操守,人民法官的价值观中必须深深镌刻“廉洁”二字。我相信没有人在刚开始做法官的时候就立志要做贪官污吏,是什么使他们远离正义的天平,滑向堕落的反面?看看法院干警警示录,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逐渐消磨了意志,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心存侥幸,最后以权力换私欲,腐败变质。所以我们在职业生涯之初就要始终拉紧廉洁这根弦,不受非份之财,不谋非法之利,清白公正,自强自省。希望工作多年之后回头看看,我能够做到,自己并没有背弃最初的理想,总结过去,心里只有充实和满足,没有任何的心虚和不安。

    综上所述,我们要将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当做陶冶情操、加强修养、完善自我的过程,紧紧结合审判实践,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下功夫,坚持用政法的核心价值观引领我们前进,真正使政法的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成为我们共同的精神支柱和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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