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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群众最信赖的法官

  发布时间:2014-12-17 09:39:05


    “法官呐,我那不孝的儿子不养我啊,不给我们饭,还把我们撵出去住,可怜我这么大岁数的人了,你得给俺们老两口做主啊!”蓝天、白云、国徽,“中牟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字幅、方桌、圆凳,制服、法官、书记员,正在说话的是81岁的老人王某,她正向法官陈常义诉说自己的生活现状。这是一起赡养案件,法官陈常义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把开庭地点定在村委会门口,周围围满了村民。

    原告是两名80多岁的夫妇,共生有三个子女,子女均已成家独立生活,两个老人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近几年,三个子女对老人的生活不闻不问,不尽赡养义务,经村组干部调解无果,两个老人只有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巡回审理当天,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因三子女不同意调解,法院对该案及时做出判决并当庭宣判,维护了两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官陈常义在庭后向前来旁听的调解主任、妇女主任、村小组长讲解有关赡养的法律法规,针对老百姓法律观念淡薄的特点,结合案例,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进行法律讲座,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我腿不能动,想开庭你们看着办吧,反正我下不了床。”4月2日,因李某伤势严重,不能下床,中牟法院的刑庭审判法官李宇芽在他家中建起了“临时审判庭”,用李某家中的小桌子作为审判席,审判员与书记员坐在小凳子上,公开审理了李某酒后驾车交通肇事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晚,李某与朋友在中牟县城胖子馄饨店饮酒后,于凌晨2时许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景观大道由南向北行驶,与相对方向的黄某逆行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伤,致使李某受伤住院,电动三轮车上坐着的秦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该案没有当庭宣判。中牟法院的法官李宇芽说,像这样的巡回法庭 ,既方便了群众,也有利于案件的快速处理。

    近年以来,中牟县人民法院为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针对辖区范围大、农业人口多的特点,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审判方式,开设巡回审判法庭,解决基层群众诉讼难问题。该院各巡回审判法庭均设在不设法庭的乡镇政府驻地,同时并在偏远村庄设立便民诉讼点,在未设法庭的所有乡镇都设置了固定巡回审判点,派人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审判案件。在路途较远、交通不便、农忙季节、当事人行动困难的情况下,不定期地到当事人所在的社区、村社巡回审判案件。此举有效加强了法院与当事人的联系,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为广大地处偏远农村的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此外,该院还充分利用社会调解机构的人力资源,聘请群众威望较高的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作为诉讼联络员,做好巡回审判中诉调对接工作,真正化解社会纷争,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实惠和便利。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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