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法院几名休完假的干警回单位上班后,一个个脸色憔悴、面露倦容,干起工作来无精打采。笔者通过攀谈得知,他们中有的休假期间游山玩水、舟车劳顿;有的走亲访友、大吃大喝;还有的约牌友沉迷于晚上打牌娱乐,白天蒙头大睡。一个个假休得实在是“累”,回到工作岗位后生物钟一下子调整不过来,便觉得不适应。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国务院于2007年12月7日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了维护广大干警的合法权利,也出台了一系列规定,鼓励干警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目的是腾出时间让同志们在处理好个人事务的同时,给心情放假,让身心放松,调整好心态,以更饱满的精神投入下步工作中。可是,有部分干警却认为,假期属于个人时间,一年到头好不容易休个假,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怎么舒服就怎么来,于是在有限的假期里完全放纵自己:玩起来无限度,吃起来无节制,睡起来无规律。殊不知,到头来既伤身体又伤心神,于生活、身体、工作都不利,真可谓得不偿失。
其实,休假不仅是休息,更重要的是放松,调整。只有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假期,提高休假质量,健康休假,才能达到带薪休假的真正目的。假期里既要充分休息,又要适当进行体力活动;既可以静下心来读书学习,又要适度娱乐休闲;既可外出游玩放松身心,又要保证安全,避免疲惫不堪;既可走亲访友,又要合理饮食,控制烟酒……。放松心情的同时,别忘健康生活。
据了解,不少单位和同志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有的单位在干警休假前,请有关部门专门为干警休假提供指导性菜单;有的干警将休假安排在孩子放寒暑假期间,带上家人外出旅游;有的单位规定,干警在交上休假报告时,要附上一份休假计划,以引导休假同志提高休假质量。
同志们,当我们结束短暂的假期回到工作岗位,以充沛的精力、健康的身体和舒畅的心情投入到工作当中,不是一件很令人身心愉悦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