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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奇遇记”

  发布时间:2014-11-25 10:21:25


    “俺心中的疙瘩算是彻底解开了,以后再不为这事儿烦心了,俺会多孝敬母亲,爱护弟弟,这都是李院长给俺指的路呀。”家住鲁山县张良镇的白某逢人就说起他的这段“奇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情还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2014年10月的一天,鲁山县法院张良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热闹异常,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正在调解之中,原告白某因其父亲因务工受伤去世所获得的赔偿款70万元被其母亲何某和弟弟独占,心生不满,遂将母亲和弟弟告上了法庭,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调解。

    调解正在僵持之时,一位40多岁的中年人走进了调解室,法官一看,连忙起身让座,正想叫出声来,却被中年人制止了:“你们继续说,让我听听是咋回事?”双方当事人都面无表情的斜了一眼中年人,显然对这个“不速之客”带着点初步的警惕。中年人微笑着坐在了旁边。

    于是,法官调解继续。

    其中一个被告是原告的弟弟,十几岁的模样,满脸还带着稚气,提起哥哥,弟弟气愤的说:“原告自14岁便离家出走,近十年未曾回家看望过父母和家人,他就没有资格取得父亲赔偿款。”“你小小年纪知道啥,从法律上讲这是遗产,我就该继承!”“你不该继承……”弟弟也不甘示弱。“别吵了,我给你们讲一下法律关系”见此情景,法官不得不一番劝导。听完法官的讲解,双方都不再说话了,空气好像凝滞了。

    “你愿意听,你说说看,就当是外人给俺评评理。”被告母亲见此情景,就邀请一直坐在一旁的中年人也参加调解。

    中年人微笑着应承下来,他讲到原告虽然在其父生前未尽孝道,但其与父亲在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不可改变,又通过相关案例说明了共有物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

    调解室里平静了许多,双方听着中年人的讲解,似乎都理解似的点着头。

    随后,中年人又转而和原告攀谈起来,他讲到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希望原告在这事后应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趁母亲健在,多回家陪陪母亲,同时多对其正在上学的弟弟多进行帮助、沟通,努力重塑已经破裂的亲情。

    一番你来我往的调解,双方最终竟达成了一致的协议:被告最终同意向原告支付13万元人民币,原告亦对此调解款表示满意,双方当场履行了该调解款。履行完毕后,原告又拿出2000元交给其弟弟,劝勉其好好读书,一家人热泪盈眶的抱在了一起……

    这家人在感谢法官的同时,上前紧紧握住中年人的手:“调解成功,您也功不可没呀,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哈哈哈哈……”中年人一阵大笑,一旁的法官解释道:“他就是我们法院的李院长呀!”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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